admin 管理员组文章数量: 887021
2024年3月30日发(作者:常见的功能测试方法)
第七章技术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1 建设背景
(一)项目背景简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全社会信用数据统一平台的决策部署,按照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下,国家信息中心负责依托国家电子政务
外网建设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本项目是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将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之前信用主体(除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等相关代码进行收集、比对,并逐步建立起这些代码与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映射关系的数据库。
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
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的要求,2015 年 9 月 17 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
了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32100-2015《法人和其它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并于当
年 10 月 1 日正式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赋予一个
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统一代码标识。目的是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
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它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并在国家层面统一和确立了代
码的管理机制和地位。
(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现状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于2015年10月上线运行,实现了公共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
区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将散落在各地区、各部门的信用信息按照信用主体进行归集整理,
向政务部门提供信用信息共享、查询以及信用报告生成下载等多种服务,有效支撑政务部门
开展基于信用的监管、服务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落地实施,促进了协同监
管机制的建立,提升了监管效率,优化了公共服务。同时将可社会公开的信息推送给“信用
中国”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平台建成一库(公共信用基础库)、两网(信用平台政务外网门户网站、“信用中国”互
联网门户网站)、四系统(信用目录、信用查询、联合惩戒、守信激励),累计归集各类信息
约134亿条,累计收录信用目录8568条,联接44个部委,对接了32个省级信用平台,实
现向各政务部门提供跨部门、跨地区的信用信息查询检索以及联合惩戒、守信激励的协同支
撑,开展交叉比对。
(三)数据交换平台建设现状
数据交换平台于2015年10月上线,截止目前交换数据总量已超过304亿条,其中信用
域交换总量达到近299亿。交换平台已经发布接口服务近400个。配置交换任务超过1万余
条。
交换平台已经配置信用、投资、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共享公共域四个业务域。
目前不同业务域累计共已接入259个交换节点,涵盖4个国家平台,包括125个中央部
门节点,134个省级节点。其中包含:中心节点9个;信用域部委节点44个,省级节点32
个;投资域省级节点37个。公共交易业务域省级节点33个;政务共享公共域部委节点72
个,省级节点32个。
目前数据交换平台支持1对1、1对多、多对多等多种交换场景,可选择在业务域内交
换,也可选择在政务共享公共域内实现非业务域内的交换。支持直接交换、任务发布订阅、
资源发布订阅、等多种交换模式,支持数据库交换、文件交换、文件夹交换、服务接口等多
种交换类型。
(四)基础环境
本项目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公共基础设施,为信息采集、发布、数据交换、
信息查询、数据传输等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通道。
本项目硬件平台采用X86服务器、虚拟主机部署,SAN/NAS集中式存储。
本项目操作系统采用国产Linux操作系统、国产主流数据库系统。
本项目数据备份依托政务外网现有基础实施,在廊坊和北京两地建设数据级的异地灾备
系统,实现数据交换等关键业务的应用级灾备,为业务的连续性提供基础保障。
2 建设目标
采集工商总局、中央编办、民政部、质检总局等部委以及各省市的存量法人及其他组织、
个体工商户的现有代码数据,通过数据整理、分析、代码比对和数据纠错,建立信用主体现
有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映射关系,为各部门、各地方、各行业提供代码对照服务,提
高针对信用主体相关数据的整理、统计分析和深入挖掘应用的效率和质量。
3 建设任务
具体包括以下任务:
(一)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照库。
优先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五证合一”相关代码关联映射,逐步扩充为海关编码、
商务登记码等多码映射,并充分考虑安全与效率。以工商总局、民政部、中央编办提供的统
一社会信用的代码为基础,采集海关、税务等部委的代码数据,并结合地方上传的数据和全
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代码数据库,进行交叉比对、补差、纠错,建立现有的各类机构代码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映射关系,满足解决当前存量主体信用数据整理、分析和应用的需求。
(二)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
1、代码数据完成比对后,面向信用主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映射服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库形成可查询、统计和使用的数据成果,具备批量校核、接口调
用等服务功能和高性能服务能力。
(三)其他。
编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照库相关技术规范并根据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及信用需求的
不断变化,及时响应客户对系统需求的新增部分的开发及维护。
4 业务需求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实施后,能够实现国家、社会对组织机构的身份识别和跟踪管理,
准确及时地了解各类组织机构的沿革变化信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监督社会的基础
和新手段。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对社会组织的身份识别特征,满足了政府管理社会的需
要。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推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成为大势所趋。并能有效破解部门间
信息的条块分割和壁垒的问题,实现基础信息资源的集中与共享,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的进
程和社会信用系统建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如下特征:
1. 编码对象涵盖各类组织机构
GB 32100-2015《法人和其它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它是建立“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识制度”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本标准规定了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编码方法,使全国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均获得一个唯一的、
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因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对象已完全涵盖了我国几乎全部类型的
组织机构。
2. 唯一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长度为 18 位,包括 1 位登记部门代码,1 位机构类别代码,6 位
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 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1 位校验码。一个组织机构
只能拥有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能赋予一个组织机构,且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一经赋出,将伴随组织机构终身。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
有不变性和唯一性。除此之外,它还具有兼容、稳定等特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等所有的组织机构,其信息项包括
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或业务范围、经济行业、职工
人数、行政区划、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基本涵盖了一个组织机构的全部基础公用信
息。其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组织机构的唯一标识,连同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经营或业务范围、经济行业、职工人数、行政区划、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可准确地描述组织机构的基本情况。结合机构类型、经济行业信息项,使国家能够掌握组织
机构从注册登记之日起,随着时间的变化,其所从事的行业、内部结构、组织形态发生的变
化情况。对机构类型、经济行业等信息项进行统计分析,可掌握组织机构的地域分布、构成
和变动情况,依据信用等信息项可反映组织机构信用状况,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重要的决策
依据。统一社会信用机构代码还可发挥其组织机构身份标识的特有功能,作为多个信息数据
库的主索引,实现各个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因此,统一社会信用机构代码应用于社会监管、
应急处置、服务民生等方面无疑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的行业信息系统的建设,利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唯一
性和终身不变的特性,能够实现不同信息间的关联,使其成为沟通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系统之
间互通互联的纽带,为行业部门间的业务联动服务。
利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实现不同信息资源的关联后,还可对各行业不同业务系统的
信息进行整合或集成,促进诸如财政、税务、金融、外贸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实现
对社会行为的联合监管,为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准确及时地决策以及进一步发展电子政务、
电子商务具有重要作用。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现状
1、各地工商、民政、编办存量代码转换率较高,主要是给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赋予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未实现多证合一的代码的映射关系。
2、目前先归集各省的社会统一代码,而各省社会统一代码的更新情况无法保证,数据
准确率无法确认。
3、各部委存量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主体信用信息尚未完全转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个体工商户转换率低,主要是上报个体工商户信息不全。
(三)业务需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照库是将存量和新增信用主体(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的相关代码信息,如注册登记号、社会保险登记号、统计登记号等进行归集、整理、比对,
并逐步建立起这些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映射关系的数据库。
代码对照库的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存量代码转换整理期,第二阶段为新赋码
运行期。
存量代码转换整理期:对存量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的代码数
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码)进行归集、比对和纠错,
建立现有各类机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映射关系,可以帮助解决当前存量主体信用数
据整理、分析和应用的迫切需要。数据来源单位包括各部委和地方信用平台。
新赋码运行期:1、法人代码数据比对、扩展代码种类。在上一阶段的各项代码的基础
上增加社会保险登记证代码、统计登记证代码。2、个体工商户代码数据比对。对存量和新
增个体工商户代码数据进行归集和比对。数据来源单位包括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和地方信用
平台。
代码数据库将实行统一代码之前信用主体(除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工商注
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等相关代码进行收集、比对,并逐步建立起这些代码与统
一代码映射关系的数据库。需要满足如下功能要求:
1、设计代码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保险登记号、统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号等。
2、通过建立与各部委、各省的数据交换机制,可从工商总局、中央编办、民政部、质
检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等部委采集存量法人及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的代码数据。同时,从32个省(区、市)采集已完成统一代码转换的存量法人及其他组织、
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他现有代码。
3、规划设计存量代码转换。一方面采集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民政部、中央编办等部
委的代码数据,另一方面结合地方上传的数据,进行交叉比对、补差、纠错,建立现有各类
机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映射关系,满足解决当前存量主体信用数据整理、分析和应
用的需求。
4、规划设计新赋码。分别从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两个方面考虑,最终形成全面的、以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统一标识,并于其他各类代码建立映射代码对照库。
5、规划设计代码应用。代码数据完成比对后,形成可查询、统计和使用的数据成果,
具备批量校核、接口调用等服务功能和高性能服务能力。
二、招标需求一览表
系统功能
代码库元数据管理
代码数据归集
代码数据加工任务管理
代码数据加工规则管理
代码数据分析与整合
代码数据比对
代码数据异议纠错处理
代码数据治理
代码数据查询
代码数据统计分析
代码数据服务
综合管理
与其他系统对接
供货形式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定制开发
三、定制开发功能要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照库(以下简称“代码库”)是将存量和新增信用主体(包括法人、
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相关代码信息,如注册登记号、社会保险登记号、统计登记号等
进行归集、整理、比对,并逐步建立起这些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映射关系的数据库。代
码库需要满足如下功能要求:
1
代码库元数据管理
对代码库数据的采集、整理、清洗转换、比对和提供数据服务等各环节数据标准的全过
程管理,对各环节涉及的数据类型、数据长度、数据定义、数据名称等内容进行规范,提供
新增、修改、删除和发布等功能。遵照数据标准完成代码数据的加工处理及服务所需元数据
的维护工作。包括代码元数据标准化管理、代码元数据访问管理、代码元数据变更管理、版
本管理、代码元数据全文检索等功能。
2 代码数据归集
建立与有关中央部委和各省(市)信用平台代码数据的交换机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定期从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民政部、中央编办、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代码数据
库等代码编制主管部门采集相关代码数据,以及定期从全国各省信用平台采集已完成转换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等代码数据,分类存储到数据库中。包括代
码数据采集、代码源数据维护、清洗后代码数据维护、代码比对结果数据维护、代码数据采
集配置等功能。
3 代码数据加工规则管理
代码对照库成果数据的生成,需要通过数据抽取、整理、清洗、转换、比对和纠错等数
据加工整合过程才能完成。数据加工规则管理,对代码数据加工整合全过程涉及的各类规则
进行集中管理维护,记录规则版本,随时调取规则,为每个加工阶段提供执行标准和具体内
容,产生所需的数据产品。包括代码数据库建模规则管理、代码数据入库规则管理、代码数
据检查规则管理、代码数据校核规则管理、代码数据清洗规则管理、代码数据转换规则管理、
代码数据映射规则管理、代码数据比对规则管理、代码数据纠错规则管理、代码数据传输规
则管理等功能。
4 代码数据加工任务管理
代码数据加工任务管理即依据代码数据加工规则,配置代码数据加工任务,并且可按任
务优先级,灵活调度任务,同时对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要求基于并发任务计算框
架,提供任务调度、管理与监控。对代码数据加工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任务进行分类管理,
编制任务列表,实现代码数据加工过程的统一管理,为加工环节的配置和调度提供快速便捷
的手段和途径;对每种任务分类下具体任务的执行过程进行设定,对调度规则进行定义,设
置任务执行相关的数据资源和规则信息等内容。
5 代码数据分析与整合
各部委、各省市等不同来源的代码数据可能存在格式不统一、不完整、错误或无效等问
题,需要对这些数据进行整理和数据质量分析,重新审查和校验,包括检查数据一致性,处
理无效值和缺失值等,目的在于删除重复信息、纠正存在的错误,并提供数据一致性。包括
代码元数据加载、代码数据检查校验、代码数据清洗转换执行、清洗转换结果处理、代码数
据分析报告、数据清洗转换配置等功能。
6 代码数据比对
将各部委采集的代码数据和各省信用平台采集的代码数据进行交叉比对、补差、去重和
纠错,逐步建立各类代码的相互对照关系,以及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映射关系。包括企业
法人代码数据比对、社团组织法人代码数据比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代码数据比对、
个体工商户代码数据比对、异议代码数据反馈结果比对、比对结果维护、代码数据比对配置
等功能。
7 代码数据异议纠错处理
在数据比对过程中,若出现数据不一致的情况,系统要能提供代码数据的纠错机制。信
用主体对代码提出异议时,系统要能够进行异议代码数据接收、处理与反馈。包括异议代码
数据归集、异议代码数据维护、异议代码数据纠错处理、异议代码数据反馈、反馈结果接收、
反馈结果处理、异议代码数据纠错配置等功能。
8 代码数据治理
1、代码数据质量管理
代码数据质量管理是对代码库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要求依据代码数据在数据生命周期
的各个阶段的特性,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及时发现代码数据质量问题,不断改善代码数
据的质量。提供代码数据检查规则管理、代码数据检查任务执行、代码数据质量事件管理、
代码数据质量评估等功能。
2、代码数据对账管理
保证代码数据加载过程的准确性以及数据输入与输出端的一致性。主要实现数据加载的
各环节输入与输出结果、内容的比对,以确定加载环节的正确性。通过在数据更新时实现的
可跟踪、可审计要求,提供每个阶段的数据核对,保证每一阶段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3、问题数据反馈与跟踪
问题数据反馈与跟踪核心即是数据轨迹追溯,要通过建立一套机制,能够精确地将一笔
代码数据在不同的时间点上、不同的物理位置的原始状态及流转痕迹进行有效的采集、管理
和展现,为代码数据管理提供服务。代码数据经历了采集、加工、应用等诸多环节,通过数
据轨迹追溯,建立代码数据轨迹库,充分利用轨迹信息,快速、准确定位问题的源头,实现
全域模式下的数据追溯。要求通过代码数据追溯,能够在加工处理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数据,
并反馈给数据提供方,提供代码问题数据发现、处理、反馈功能。
9 代码数据查询
根据授权,可以查询相应的代码数据,包括采集的源数据、清洗后的数据和比对成果数
据等,并提供数据下载功能。包括代码源数据查询、比对结果数据查询、异议代码数据查询、
查询结果集成展示、代码数据下载、查询维度配置、查询结果展示配置、查询下载授权等功
能。
10 代码数据统计分析
要求能够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代码比对的情况、异议数据情况、比对结果等,并以图表
表示统计结果。包括但不限于部委代码数据统计分析、地方代码数据统计分析、法人库代码
数据统计分析、异议代码数据统计分析、(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法人、个体工商户)代码数据统计分析、统计报告管理、报表模板管理等功能。
11 代码数据服务
将代码比对结果数据提供给平台基础库,提供代码比对校核服务。另外,通过基础库公
共信息服务系统向各部委、各省(市)进行共享,同时通过信用中国向社会公众公开。包括
代码数据需求管理、数据更新机制管理、代码数据内部推送、代码数据对外共享、代码数据
公示、代码数据比对校核、接口封装服务、应用服务配置等功能。
12 综合管理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具有统一用户管理功能,代码库需与该功能对接,并提供对代
码库用户权限配置管理功能,能够对系统用户进行权限设置,根据系统设置的安全规则或者
安全策略,用户可以访问而且只能访问自己被授权的资源。代码库还应提供统一监控管理功
能,实现代码数据采集、加工、服务全流程可视化监控与展示,并实现与基础库的统一监控
平台对接。
包括权限管理、配置管理、日志管理、数据与安全管理、统一监控管理等功能。
13 与其他系统对接
1、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门户网站对接
代码库需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门户网站集成对接,实现统一单点登录、数据展示等
功能。
2、与基础库对接
代码库需与基础库对接,实现代码信息的共享和代码信息对外服务。
(1)基础库在进行数据加工时,需要将信用主体代码信息和其他信息进行关联整合,
通过授权访问的方式,从代码库读取代码信息。
(2)代码库对外提供服务时,需与基础库对接,通过基础库的公共服务系统对外提供
服务。
(3)代码库需与基础库的统一监控平台对接,实现代码信息的监控与可视化展示。
3、与信用中国网站对接
代码库需与信用中国网站对接,实现代码信息的查询、共享、共用。
四、技术要求
1 技术路线要求
本项目技术路线要采用行业内主流的技术架构并遵循总集成设计规范,并以国家相关标
准为指导,构建信息化分层功能处理结构。考虑到未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照库的数据加工
任务量和访问量巨大的性能需求,需满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照库建设要求。
对于系统总体技术架构遵循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整体架构的各层设计要求,
合理规划代码库的架构与技术选型。
在基础设施层需要支持X86服务器、虚拟主机部署,支持SAN/NAS集中式存储。
在数据存储层,支持传统集中式存储的数据库技术。根据系统场景选择最适合的数据库
产品。
在应用支撑层,对于共通的技术与业务组件(如:数据清洗转换加载组件、数据质量校
核工具),数据进行封装与集成。通过并行批量处理技术,支持海量数据限时加工业务场景。
(1)合理使用负载均衡与反向代理,保持应用以及服务运行稳定。
(2)系统容错能力:系统应有较强的逻辑纠错容错能力。
(3)为提高数据加工处理效率以及数据服务的性能,代码库应具有缓存或内存计算能
力。为保证数据安全性,需要认证用户方可访问缓存。对于内存中缓存的内容可以进行监控。
(4)系统需要支持分布式日志收集机制。在业务量巨大时,支持异步日志记录。具有
日志检索以及分析能力。
2 性能要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照库在数据采集、数据加工以及数据服务等方面都应具备高效数据
处理的能力。
1、数据抽取能力,在关系数据库中,以每条记录30个字段左右为标准的数据集,每秒
钟数据抽取能力应不低于2万条;
2、数据交换能力,在网络带宽满足的情况下,数据同步的平均延迟不高于30分钟,最
高延迟不高于60分钟;
3、数据加载效率,系统具有千万级数据量的数据加载能力,对于增删改混编的业务场
景,操作的执行效率不低于每秒2万条;
4、数据处理能力,平均每万条记录、百条审核关系处理时间在1分钟之内;平均每万
条记录、百条分类处理时间在1分钟之内;平均每百万条记录加工计算时间在5分钟之内。
5、数据分析能力,对于大数据集分析展现平均响应时间在20秒以内,最大响应时间在
60秒以内。
6、系统响应能力
(1)系统响应时间:系统具有千万级数据量的响应能力,平均响应时间:不应该超过
5秒;最大响应时间:不应该超过15秒;
(2)最大在线请求数:互联网区系统需不低于10万在线用户;对内业务系统和对外部
委、省、示范城市等业务系统不低于5000在线用户;
(3)最大并发请求数:互联网区系统需不低于1万次/秒;对内业务系统和对外部委、
省、示范城市等业务系统不低于500次/秒。
7、数据服务能力
(1)核查服务最大响应时间:系统具有千万级数据量的服务能力,单条记录核查最大
响应时间不超过1秒,每百条记录批量核查最大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2)订阅推送服务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60秒。
(3)数据查询服务最大响应时间:精确查询不超过1秒。
3 非功能性要求
(1)可用性:系统架构应确保稳定运行,在满足性能和业务功能的前提下,保障整个
系统稳定运行。应用系统保证7 X 24小时正常运行,有效工作时间达到99.9%,平均故障
间隔时间不短于200天。
(2)易用性:系统要保持操作简单、界面简捷、容易上手、良好的UI接口和界面操
作方式一致,提供复杂操作注释、出错处理人性化提示等功能。
(3)可扩展性:系统要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平台开放性,能够满足业务不断变化的需
求,为系统后期功能的增强提供良好的支持。需要体现分层理念,利用合理的分层降低开发
与运维的复杂性;合理利用分布式架构的优势,利用组件化、服务化思想构建,确保高效的
业务扩展性。
(4)可移植性:系统要有良好的可移植性,支持跨平台部署,能支持国产Linux操作
系统、国产主流数据库系统。
(5)可维护性:系统要具备正确的、完整的与系统一致的说明文档。支持维护人员通
过阅读源代码和相关文档轻松了解软件系统的结构、接口、功能和内部过程,支持维护人员
完成运行、部署、扩容或伸缩等维护工作。
(6)兼容性:能兼容主流操作系统和浏览器访问。
(7)容错能力:系统应有较强的逻辑纠错容错能力。系统提供对用户操作顺序、输入
数据的正确性检查功能,能够以显著方式提示错误信息。系统提供出错处理机制,能够明确
提示错误信息。系统提供运行监视和故障恢复机制,能够建立和维护系统运行日志文件,对
系统的所有操作进行跟踪和记录。系统提供软件异常处理措施。
五、原型演示要求
投标人需要演示设计原型。演示时间不超过25分钟,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功能 演示内容
演示元数据标准化管理、代码元数据访问管理、代码元数据
全文检索等功能。
1 元数据管理
2
代码数据归集管
理
演示部委代码数据采集、地方代码数据采集、清洗后代码数
据维护、代码数据采集配置等功能。
3
代码数据加工规
则管理
演示代码数据加工处理过程所涉及的数据抽取、加工整合、
加载入库等规则进行定义和配置的过程。
4
代码加工任务管
理
演示任务调度、管理与监控等任务管理的过程。
5
代码数据分析与
整合
演示代码数据分析与整合的过程,包括代码数据检查校验、
代码清洗转换任务设定、代码数据清洗转换执行、清洗转换
结果处理、代码数据分析报告等功能。
演示代码数据比对管理的过程,即各节点采集的代码数据进
行交叉比对、补差、去重和纠错,建立各类代码的相互对照
关系的过程。
演示代码数据纠错处理过程,包括异议代码数据归集、异议
代码数据纠错处理、异议代码数据反馈、反馈结果接收、反
馈结果处理等功能。
6
代码数据比对管
理
7
代码数据异议纠
错处理
8 代码数据治理
演示代码数据治理过程,包括代码数据质量管理、代码数据
对账管理、问题数据反馈与跟踪等功能。
序号 功能 演示内容
演示代码源数据查询、比对结果数据查询、异议代码数据查
询、查询结果集成展示、代码数据下载等功能。
9 代码数据查询
10
代码数据统计分
析
演示部委代码数据统计分析、地方代码数据统计分析、法人
库代码数据统计分析、异议代码数据统计分析、代码数据统
计分析、统计报告管理等功能。
11
代码数据应用服
务
演示代码数据内部推送、代码数据对外共享、代码数据公示、
代码数据比对校核、接口封装服务等功能。
12 综合管理
演示代码数据权限管理、配置管理、日志管理、数据与安全
管理等功能。
六、联调测试和测评要求
1、测试要求
在软件开发完成后,中标人要配合招标人及总集成商,完成平台联调测试,保证可交付
使用,要确保所有软件需求功能全面,业务流程无误,系统性能满足要求。尤其是在各种不
利状态或边界状态下的运行的情况,保证所有功能运行无故障且满足技术要求。
2、测评要求
在项目验收前,中标人须将定制开发的软件系统由第三方评测机构进行软件评测,并向
招标人提交相应的评测报告,相关的评测费用包含在应用系统开发费用中,在投标文件中不
单独计价。
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及总集成商进行等保测评等相关工作,并根据测评结果和相关要求
进行相应的整改。
七、部署要求
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应用系统的开发及部署,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的进度完成应用系统开
发内容,负责提出应用系统的实施方案,应用系统联调、测试并充分配合本项目总集成商的
工作,充分配合二期工程的建设。
八、时间进度要求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正式上线终验并正常开展服
务。其中: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15天内完成代码库需求调研及系统相关设计工作。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45天内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照库定制开发功能内部上线部署,
并开始内部测试工作;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测评、用户培训等工作并完成本次招标
项目的初验,并开始试运行。
试运行3个月,满足验收条件后,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终验。
中标人应按照项目有关进度要求开展工作,如因不可预见原因影响工程进度,中标人
应配合招标人和监理单位、项目集成商调整进度。
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
容。
九、机构与人员要求
1、投标人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
证体系,安排高素质人才参加本项目的建设,要有专门固定人员配合客户、总集成商协调项
目建设,保证在项目建设期内核心人员不能更换。
2、在项目机构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及成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本
项目工作的业务性质,应分别配备有优势的项目经理、总体架构设计师(本项目技术总监)、
业务专家、系统开发等人员承担本项目工作。
3、本项目是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期工程将由系统总集
成商负责系统顶层规划和分项建设内容的联调集成的协调工作。本项目的承建单位须遵循工
程统一的技术规范以及管理规范、进度要求。这些规范和要求将随着工程的推进持续完善、
细化、调整,本项目承建商须对此及时响应、积极紧密配合。
4、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项目集成、开发经验,能够与用户进行良好的
沟通,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5、对上述安排投标人应列出详细实施计划,包括人员姓名、经验、学历和在本项目中
的职责分工。
十、文档要求
投标人应在开展系统技术培训时,整理编写并提交系统操作使用手册;在系统验收前,
完成整理并提交含系统源代码在内的全部技术文档,文档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
55号令《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不得低于《办法》中规
定以及招标人和总集成商提出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相关技术文档:
1、完整的软件源代码及源代码详细说明(第三方商品化软件除外)。系统源代码必须使
用有意义的包名、类名、属性名、过程名和函数名,程序代码具有很强的结构性、完整的注
释和风格的统一,提供详实的逻辑过程说明,程序代码具备很强的可读性。
2、系统使用手册,第三方软件详细使用说明和开发手册。
3、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详细设计和数据库详细设计。
4、系统测试大纲、测试报告。
5、系统验收报告。
6、设计报告
7、试运行报告
8、运行维护建议
9、用户报告
10、技术管理文档
11、日常管理文档
投标人在应答时必须列出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和需向用户提交的详细文档清
单,包括文档名称、内容、提交用户的时间和方式等。
所有技术文件必须是中文。
十一、验收要求
本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终验。
初步验收条件:1、完成代码库的定制开发、部署;2、通过等保三级测评;3、提供相
关的文档。满足上述3个条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可以提出初验申请,由招标人组
织初步验收。
终验条件:初步验收合格后,系统连续运行3个月无重大故障发生,中标人可以提出
终验申请,由招标人组织项目终验。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一份对本项目建设工作的评审验收方案,制订出一套明确的
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强的评价指标,作为招标人等评价本项目建设工作的标准,供招标人审
核。该评审方案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细化,满足工程整体建设需要。
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在系统试运行期满后,由客户组织,采取会议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项目验收。提交项目
验收的文件资料包括: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方案评审意见、批准文件、设计方案及工程文档;
3、项目建设合同和有关修改、调整情况的纪要文件;
4、项目经费使用报告;
5、项目的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
6、项目实施情况验收自评价报告;
7、项目建设的主要设备技术资料及系统操作使用说明;
8、有关测试报告和用户使用报告;
9、与相关子系统的联调测试报告;
10、项目的相关标准文本(国家标准或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及总集成商完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二期)工程整体竣
工验收,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技术文档。
十二、培训要求
中标人须提供本项目运行、管理、使用和维护所需要的技术培训。派出的培训教员应
熟悉本项目,并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为所培训人员提供中文培训、资料和讲义等用品,并为
用户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如发生所需资料、场地、设施、讲师、学员餐费等费用由中
标人承担。
十三、售后及运维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各个方面,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中标人提
供书面的技术服务承诺,明确售后服务的服务方式、范围、内容及费用。本项目所有产品售
后服务期为5年,自项目通过单项终验之日起开始计算。
(2)技术支持要求。中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并具有及时、有效、本地化的售后服务
和技术支持能力,中标人必须为今后系统中应用软件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技术支持的方式
包括:电话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定期巡查服务、技术升级服务等。
(3)售后服务要求。在系统终验后,对于本项目定制开发软件提供5年维保服务,包
含相关数据的整理工作,维保期间如有应用软件新增、变更、完善、升级需求,应免费进行。
(4)系统运维服务须按照总集成的管理规范及相关规程进行。维保期内,提供2名合
格技术工程师驻场服务,负责数据及应用维护。驻场工程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业
务处理能力,对于用户需求具有快速响应能力。中标人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在接到
用户通知后专业技术人员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时间不多于48小时。
十四、配合总集成工作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总集成商、总监理商的要求,完成项目需求
分析、详细设计、工程实现、初步验收、试运行、终验等各阶段的项目实施、文档编写及其
他相关工作,满足平台总集成的工作需要。
版权声明:本文标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二期) 内容由网友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freenas.com.cn/free/1711758815h612525.html,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