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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发(作者:liberties)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8.04.18
• 【字 号】昆政发〔2018〕28号
• 【施行日期】2018.04.1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昆明市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
昆明市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昆明市委、市政府结合“城市双修”深入开展三旧改造连片
区开发工作。实施三旧改造连片开发,既是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也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举措,对主城人口疏解,功能完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昆明市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思路
2008年初,昆明市委九届四次全会作出了全面实施城中村改造的决策,提出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村民自愿、依法依规,市区联动、以区为主,规划先行、突出特色,全面实施、改善民生”的工作思路,全面启动城中村改造工程。2014年4月,昆明市成立了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统筹全市城市更新改造工作。目前,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包含了拆除重建、功能转变和综合整治(微改造)三种类型。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启动9年来,共有25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方案通过市规委会审议,215个村启动拆迁,涉及拆迁人口10万户。通过实施改造,130个村安置房交付使用(交付安置房面积901万平方米,安置被拆迁户6.4万户),37个村完成改造。建成并移交中小学49所、幼儿园58所、社区用房7.38万平方米、医疗卫生设施9.98万平方米、生鲜超市19.49万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132万平方米。
昆明市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思路:坚持“内外联动、内部为主;连片开发、疏解功能;政府主导、规划控制”的工作思路,妥善处理好三旧改造连片开发与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关系。充分体现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按照“以水定城,量水发展”的原则,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统领下,科学确定城市的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推进老城功能疏解、人口转移,有序推进三旧改造连片开发,拓展昆明城市格局,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
二、昆明市三旧改造连片开发计划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旧改造连片开发的要求,昆明市重点围绕翠湖周边、胜利堂周边、北京路沿线、人民路沿线、盘龙江沿线以及其他主要道路两侧,共梳理出三旧改造连片开发项目44个,占地面积约7.9万亩,涉及总户数约10.7万户,拟拆除建(构)筑物约3607.9万平方米,投资估算约5239.7亿元。
(一)2018年改造计划
2018年启动20个,共需拆除526万平方米。其中,五华区4个(小西门片区、翠湖西片区、南强街片区、西北片区14号、15号地块),盘龙区5个(东白沙河片区、尚义片区、云山片区、马家营片区、金刀营村),官渡区4个(盘龙村、官渡古镇、普自村、日新路以南片区),西山区4个(春雨路沿线、西福路沿线、人民西路沿线、环城南路沿线),高新区1个(马澄路以南片区),滇池度假区1个(渔户村),经开区1个(倪家营村)。
(二)2019年改造计划
2019年启动19个,共需拆除1575万平方米。其中,五华区4个(小菜园片区、麻园片区、右营上庄片区、昭宗片区),盘龙区5个(明通片区、拓东体育馆片区、青龙山片区、水晶凤凰席子营片区、罗丈村),官渡区7个(郭家小村羊甫陈旗营广卫新村片区、凉亭片区、大树营片区、陈家营村、塔密片区、鸣泉片区、吴井片区),经开区3个(黄土坡片区、航天片区、普照片区)。
(三)2020年改造计划
2020年启动5个,共需拆除1427万平方米。盘龙区1个(白塔片区),官渡区4个(福保片区、宝丰村、和平路前卫营片区、上凹牛街片区)。
三、有关要求
(一)属地政府(管委会)在实施三旧改造连片开发时,要因地制宜,一片一策,结合项目实际,采取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微改造)、功能改变等多种模式实施三旧改造连片开发。三旧改造连片开发项目征迁工作原则上一年内完成,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原则上两年内完成。
(二)法院、城管、规划、消防、住建等部门要联合行动,配合属地政府(管委会)加强临违建筑的查处力度,固化符合城市更新改造政策补偿条件的现有建筑数量。对违法建筑中涉及的违法违规经营性活动进行行政处罚,推动违法建筑的自拆、助拆工作,降低征迁成本。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属地政府(管委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属地政府(管委会)加强对改造项目“静态不平衡、动态平衡,短期不平衡、长期平衡,局部不平衡、整体平衡”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
(四)属地政府(管委会)要主导三旧改造连片开发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工作,选择适宜发展的优势产业,突出改造项目区位、文化特色,实施重大项目、大产业带动,建设城市中心、次中心,科学规划,避免产业趋同。
(五)按照“以水定城,量水发展”的原则,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统领下,属地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三旧改造连片开发项目环境承载力的研究,结合项目规划方案和人口规模,疏解主城功能,补齐教育、医疗及其他公建配套设施短板。
(六)对拟新增加的三旧改造连片开发项目,由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小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研究,纳入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并享受城市更新改造同等政策。
(七)市人民政府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调度会,研究解
决项目推进问题。属地政府(管委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每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城市更新改造办。
四、部门职责
属地政府(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三旧改造连片开发的组织、宣传、实施、管理等各项工作;按照全市征地拆迁的统一政策,组织制定改造片区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指导意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安置,监管好安置房的建设和参与改造企业的各项工作,做好社会维护稳定工作。
市城改办:负责三旧改造连片开发的政策和年度计划的制定,统筹协调项目推进,督促指导属地政府(管委会)做好改造工作。
市法院:负责制定行政及非诉执行案件的相关政策,配合属地政府(管委会)做好涉法涉诉项目的处置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全市三旧改造连片开发项目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指导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审核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改造片区内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转、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等相关报批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核发不动产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或指导土地招拍挂后的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指导属地住建部门对土地招拍挂后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并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监督或指导土地招拍挂后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对改造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土地招拍挂后的建设项目商品房预售管理;协调土地招拍挂后的建设项目涉及的燃气供应等相关工作。
市审计局:指导属地政府(管委会)做好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审核认定工作。
市教育局:配合市规划局、属地政府(管委会)做好改造片区教育资源的整合
工作,协调改造工作中教育机构拆迁安置的有关问题。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区对改造项目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查处工作;负责改造项目施工中的渣土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相关县(市)区政府做好改造项目中被拆迁对象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市滇池管理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按职责审核办理改造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和服务指导工作。
市公安局:对改造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按照党政领导原则、属地管辖原则、依法处置原则进行处置。
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做好纳入政府储备的改造项目用地的收储和委托土地公开交易等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改造项目交通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处理改造项目中涉及城市交通管理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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