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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发(作者:mvc三层架构是用来干什么的)

基督教对西方艺术的影响

第一篇:基督教对西方艺术的影响

基督教对西方艺术的影响

基督教于公元一世纪由巴勒斯坦境内拿撒勒人邓稣创立并于公元四世

纪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取得合法地位的基督教随之在欧洲得以广泛传播。此后,基督教传统和作为基督教经典的《圣经》在西方世界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主要阐述基督教传统和《圣经》对西方文学、音乐、绘画和雕塑等方面的影响。自基督教于公元4世纪在罗马皇帝君士坦丁的支持下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以后,基督教随之在欧洲各地广泛传播开来,作为基督教会和信徒信仰的依据的《圣经》(Bible),也对西方社会的文化生活形成了一种极为独特和巨大的影响。

《圣经》作为西方文明之源两希文明(即希伯来文明和希腊文明)的结晶,其《旧约》继承、汇聚了希伯来文明的思想观念、法律制度、宗教传统和诗歌民谣,是对其曲折历史的认真回溯和深沉反思;而《新约》则更体现出希伯来文明与希腊文明的撞击和结合,实际上莫定了公元前后地中海地区欧亚文化现象的思想认识基础并形成其普遍且久远的语言表述特色。两希文明在基督教经典《圣经》中的沟通,为西方思想发展中“知”、“行”、“信”三者的统一创造了基础,使得西方文化中探讨“真善美”、讲究“信望爱”的价值体系逐步形成。可以说,文化史意义上的“西方文明”与宗教史发展中的“基督信仰”有着不解之缘。西方文化现象这一典型的基督教特色,自然也使《圣经》在其各族各国的社会生活和文化进程中占据了独一无二或至高无上的地位,导致它对西方各国人民的思想、心态和文化色彩产生出全方位的影响,令其传统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一种《圣经》的思维特色、主题特色、甚至语言特色。

一、基督教与文学

《圣经》不只是一部宗教的书,而且也是一部政治、哲学、文学、艺术、道德和法律的书。《圣经》译为英文始自第8世纪,但都只是

一些片断。1382年后所译的(威克里夫圣经》(Wycliffe Bible)版本,虽为全轶,并未通行。1604年,英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集合54位学者历时八年,将《旧约》和<新旧》分别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译成英文,并于1611年出版,叫作《钦定圣经》(Authorized Version)。它的出版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夕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英美人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对英国语言和文学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英国语言学家布雷德利(Henry Bradley)在他的<英语的形成》(Tke Making of En}lislt)一书中说,“对近代英语之形成有贡献之作品中,圣经之翻译,自16世纪末期之廷德尔《廷德尔氏圣经》(出版于1525-1534年)与科弗达尔《科弗达尔氏圣经》(出版于153年)至1611年之钦定圣经,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举出beautiful一字为例。他说,“象beautiful这样一个至为熟悉而决不可缺的字,在廷德尔以前不知道有任何人用过。这个字决不是廷德尔所造,但是毫无疑问,却是由于他在圣经里用了这个字,这个字普遍流行起来。”(„)英国政论家及历史学家麦考利(av)则说:“假使所有英文写的东西全都毁灭了,而只剩下英文《圣经》这一部书,那这部书自己就足以把英文里全部的美与力显示出来。

欧洲文学有两个主要源流,一为希腊文学,一为希伯来文学。希腊文学以荷马史诗和沙弗克尔的悲剧为主,而希伯来文学则以《旧约》为其代表作。在西方古典文学中,但丁的《神曲》,歌德的《浮士德》,弥尔顿10的《失乐园》和《复乐园》,班扬的《天路历程》等都是取材于《圣经》的。意大利诗人但丁的长篇叙事诗《神曲》被认为是世界伟大文学作品之一。全书分三部分:《地狱》、《炼狱》和《天国》,共14233行,分为100个诗章,除《地狱》有序诗一章外,每一部分均分为33个诗章,其结构匀称、完美、自下而上排列整齐,给人提供一种神学上的“三位一体”的象征性和神秘感,书中描述但丁在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引导下遨游地狱和炼狱;到达炼狱之巅时,又得到青年时的情人贝雅特里齐的引导,得见天国的美景。《神曲》以其构思的宏伟,想象的凝聚,人物的描写,艺术的熟练,以及富有感情的道德力量,堪称一部伟大的雄浑的诗歌杰作。在形式上,它摹仿了

阿奎那神学体系由下而上递相依属的等级结构;在内容上,《神曲》在众多贤哲中提及了《圣经》人物亚当、亚伯拉罕、挪亚、摩西、大卫、耶稣、圣母、彼得等,对《圣经》中的说教、象征、启示、福音等均有详尽的刻画和展示。这部作品除了单纯的文学意义外,还有寓言的意义。它所描写的但丁的行程,就是但丁的灵魂的历史,也就是他的心灵走向上帝的行程,给每一个读者作为规范,帮助他探索一条过道德生活的“直路”,以达到尽善尽美的境地。此外,但丁以维吉尔为理性和的哲学的象征,以贝亚德为信仰和神学的象征,借此表示信仰高于理性、神学高于哲学,认为人靠理性和哲学能够认识到罪恶,但要认识最高真理、达到至善,理性和哲学则无能为力,只有按照基督教的信仰、希望和仁爱的德行生活才能获得。所以,但丁这部有着宗教哲理和神学韵味的文学杰作,其指导思想与《圣经》神学理论乃是一脉相承的。

德国诗人歌德的代表作《浮士德》就受到《圣经》篇章和其故事、格言与用典的影响。浮士德是16世纪一个关于德国巫师或星相家的故事,他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以换取知识和权力。歌德写作《浮士德》,从狂甩突进时期起到他逝世前一年完成,延续了近60年。这部诗体悲剧长达12000多行,在写作其代表全剧总纲的“天上序幕”时,歌德采用了哎旧约·约伯记》的形式。全文以三位天使的光临而从太阳谈到大地、从风雨雷鸣谈到芸芸众生、从天使的歌唱引到上帝与魔鬼的对话。歌德以上帝代表“善”,以魔鬼代表“恶”,而以浮士德代表一个在人间不断追求的人物。

英国诗人弥尔顿(John Milton)的代表作《失乐园》(Parudise

Lost),<复乐园》(Paradise Regained)和《力士参孙》(Samson

Agonistes)均选自《圣经》题材。《失乐园》分十二部,取自《旧约·创世纪》。诗中描写天神撒旦率领天使反抗上帝,失败后被打人地狱,在烈火中受罪。撒旦为了泄恨,潜入伊甸园劝诱夏娃违反上帝命令,偷食禁果,随后亚当情不自禁,也尝了禁果。因此二人被上帝逐出乐园,滴往世间,阱手肌足,自谋衣食,“失去了乐园”,意即指此。原是乐园的主人的亚当、夏娃,如今落得到处漂流,要在罪恶、

悲惨、死亡的路上讨生活。作者以此篇长诗说明人类不幸的根源,认为人由于意志薄弱、经不起引诱而感情冲动导致违禁犯罪。《复乐园》为弥尔顿伟大史诗《失乐园》的续篇。它取材于《新约》福音书中耶稣不被撒旦引诱,经受住各种试探的故事,谈的是基督的意志和力量。(复乐园》描写耶稣来到人间,为人类赎罪。作者并未处理十字架死刑的情节,而是表现耶稣如何战胜撒旦的各种诱惑,从而开始在世界布道传教,替人类恢复那失去的乐园。弥尔顿以《圣经》为题材的这两篇长诗说明,人类如何对付引诱的问题,阐述了清教徒所追求的理想的伦理观念。弥尔顿的第三篇长诗《力士参孙》也取自《圣经》题材,它基于《旧约·士师记》的故事,描写了以色列民族英雄参孙因贪恋美色而被出卖、落人敌手,遭受种种折磨和凌辱,最后靠神力推倒大殿柱子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悲剧。《力士参孙》谈的是人类因意志薄弱而丧失了力量,后又因坚强的磨练与克制又恢复了力量。《失乐园》强调理性控制情欲,反映出了人文主义对人生的肯定与清教徒反对无限制享乐这种道德观之间的相互协调;《复乐园》则强调用坚定的信仰来消除情欲,以表示其宗教信仰终究得胜。《力士参孙》强调人在痛苦和耻辱之中,只有克服失望才能恢复精神力量。弥尔顿的这三篇长诗不只是单纯地表示革命的信念,而是对神的引领的祈求,对个人灵魂的重视和对人类终于复兴的信念。

英国散文作家班扬(John Bunyan)的讽喻小说《天路历程))(The Pi板rim ' s progress),其主旨也紧紧围绕《新约·马太福音》第七章所宣扬的只有留心进„窄门”、付出代价才能获得永生、到达天国的道理。作者在小说中描写他梦见主人公基督徒背着包袱,背朝家门,手捧一书,正在阅读,突然大呼一声说:“我怎么办呢?”作者接着写他梦见主人公如何历尽千辛万苦,克服种种魔障.终于到达天国。指出一个人要想到达天国,亦即实现革命理想,必须下定决心,抛弃家室,丢掉包袱,遵循《圣经》的指示,经受各种考验,道德上要坚定才行,并想以此思想来影响当时的读者。班扬在小说中吸收了英语《圣经》的许多特点,语言庄严、简洁、有力。特别在叙事部分,例如so they

did;but behold, even as they entered into thefair, all the people

in the fair were moved,这里不仅选词,而且在字句安排、停顿和韵律方面,都有强烈的英译《圣经》文体风格。

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长篇小说《红字》(The Scarlet Letter),以17世纪中叶清教徒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烟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她必须在胸前佩戴红色的A(A为英文adultery的首字母,意为通奸)字,作为淫妇的标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人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作者在这部作品中的情调是低沉的,小说以监狱和玖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这部作品其书名中的“红”(scarlet)字,也是根据《新约·启示录》中论及“巴比伦大淫妇”(the great whore of Babylon in purple and

scarlet)着红穿紫之意而来。

二、基督教与艺术

西方音乐的发展与基督教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自然受到了《圣经》的深远影响。如果从音乐发展史的角度加以考察,便会发现1600年以前的音乐,除了流传于世的世俗歌曲中悲歌、颂歌、饮酒歌、恋歌、婚礼歌等会自发地抒发表情以外,主要是宗教音乐中的经文歌、弥撒曲、安魂曲和圣赞歌风行。《圣经》中也有古希伯来人是喜好音乐的民族的记载。如《旧约·创世纪》第4章就有“犹八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之说,而《诗篇》、《雅歌》等原来就是歌曲,其中有些章节记载着应该如何演唱,如《诗篇》中就有“用丝弦 的乐器”、“用吹的乐器”、“用迎特乐器”演奏的标注。

基督教对音乐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现在通用的“美声唱法”却与教堂中圣歌和弥撒的音乐有关。音阶的唱名do, re, mi,是来自1l世纪意大利音乐理论家、班内迪克廷寺院修士和音乐教师圭(Guido d' Arezzo)所写的“圣施洗约翰颂”。该曲每一句的第一个音均落在6个唱名(即大调音阶上的前6个音)的不同音上。在拉丁语系国

家中,这些音,即ut,re,mi,fa,sol,la被用来命名从c到a的音符。下面就是献给圣施洗约翰的赞美诗(Hymn to the Baptist)UT

queant laxis RE sonare fihris Mlra gestorum FA muli tuorum

SOLve pollutis LA hiis rectum Sancte lohannes.这首赞美诗的大意是:你的信徒要高声直率地唱出你奇妙的恩惠,让罪过从他们那非圣洁的嘴唇上走开吧,圣约翰。”由于原音阶的唱名ut是以辅音结尾且不易发音,后来改为do,最后加上的音阶唱名。i是来自圣施洗约翰名字的第一个字母,这样就形成了包含整个音域的全音阶的七个唱名:do,

re, mi, fa, sol, la,st o 古典音乐作家中的精心之作,许多都是宗教音乐。17世纪末、1b世纪初英籍德国作曲家韩德尔的清唱剧多取材于《圣经》。他所创作的清唱剧既悦耳又虔诚,其中以《弥赛亚》最为脍灸人口,当该剧于17.12年4月13日在都柏林首演时,给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弥赛亚》又于1743年3月23日在伦敦首演,英王乔治二世亲自到场欣赏,当听到全曲第二部的《哈利路亚》合唱曲时,乔治二世为之所动,情不自禁地起立肃听,全场听众也跟着起立,该曲至今仍是西方古典音乐中的保留曲目之一。18世纪德国最伟大的作曲家之一巴赫就是以创作教堂音乐和器乐曲而著称的。他的《B小调弥撒曲》可算作他登峰造极的作品,在创作中他把乐曲同宗教的内容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他的《约翰受难曲》和《马太受难曲》分别根据《新约·约翰福音》和《新约·马太福音》中耶稣受难的悲剧故事编写而成,两部《受难曲》影响广远,成为西方音乐会和教会音乐活动中经常上演的音乐曲目。19世纪德国著名作曲家贝多芬的《D调庄严弥撒》,在他众多的声乐合唱乐曲中可以称作顶峰之作。贝多芬在作品中将他自己心目中的上帝用声乐形式表达了出来。德国钢琴家、作曲家勃拉姆斯的合唱曲《德意志安魂曲》,其歌词也取自《圣经》。在法国,有德彪西的《浪子》、柏辽兹的《安魂曲》;在比利时,有弗兰克创作的清唱剧《八福》和《赎罪》;在匈牙利,有李斯特的《耶稣基督》和《格兰弥撒曲》;在奥地利,有舒柏特创作的《圣母颂》和《Ab大调弥撤曲》等;此外,具有代表性的圣诞颂歌《平安夜》(Silent Night)就产生于奥地利一个叫作恩斯道夫的乡村教堂里。1818年圣诞前夜,教区

神父摩 尔根据《新约·路加福音》2章14节“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于上帝,在地上平安归于他所喜悦的人”这一颂词而作词,由管风琴师葛路伯(Franz Uruber)谱曲的圣诞颂歌。后来这一圣诞颂歌由德国移民介绍到美国,现在这首颂歌已成为流传最广、最受人们喜爱的圣诞颂歌之一;每逢圣诞佳节,几乎到处可以听到《平安夜》的歌曲和旋律。

西方的绘画和雕塑也与基督教传统有关。达·芬奇所画的(最后的晚餐》是一幅人人皆知的名画,这幅画是他为米兰格拉契圣马利亚修道院食堂所画,题材取自《新约·路加福音》。画面表现了耶稣说出“你们当中有一个人要出卖我”这句话时晚餐气氛的骤然波动和门徒们各自不同的』心理反应。达·芬奇巧妙地于群情之中把握住瞬间,而在此瞬间又对12个使徒的表神、神志作出深刻细致的描绘。以画圣母像著称的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是拉斐尔的代表作。这幅画是教皇朱理亚二世送给皮亚琴察西斯廷教堂黑衣修士的礼品,拉斐尔受托而为这一教堂的祭坛作画,历时4年,故有《西斯廷圣母》之名。画中的圣母马利亚抱着圣婴缓缓从云端降下,两边帷幕刚刚拉开,跪有一男一女,男的是教皇西斯克特,身穿金色的锦袍,做出欢迎圣母子的姿式;女的是圣母的信徒握娃拉,她神态自若、举止安详,做低头下视之状,以示对圣母子的恭顺。拉斐尔笔下的圣母是一位典雅、优美的平民妇女,目光中含着淡淡的哀伤,但又保持端庄、宁静的仪态。文艺复兴鼎盛时期的艺术巨匠米开朗基罗不仅是绘画大师,同时也创作出不少以《圣经》内容为题材的雕塑作品,其中最为出名的是他的《大卫》雕像。该作品取材于《旧约》传说中牧羊少年大卫的故事。大卫杀死了攻打犹太人的非利士巨人歌利亚,受到其民族的无比爱戴,后被立为犹太国王。作品中的大卫全身裸露,双目向左前方怒视,左手扶着肩上的甩石机,右手握拳,塑造出一个以智谋和技巧战胜强大敌人的雄伟健美、勇敢坚强的美男子形象。这就是为什么艺术家们在造型构思时,常以《圣经》为题材以表达自己在生活中捕捉到的灵感、创造出完美形象的原因所在。在西方美术史当中,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在很多论述文艺复兴艺术成就及其产生原因的文章中,都谈到了经济和政治因素对当时文化发展的影响。商品经济

的发展促使资产阶级地位的上升,从而改变了中世纪以来美术注重神学,轻视人文的状况。而人文主义的兴起恰恰是文艺复兴时期艺术繁荣的根本原因。然而,对于基督教艺术与文化同文艺复兴之间的关系,很多文章阐述得很含糊。基督教在文艺复兴之后开始走向衰亡,这是否就意味着基督教艺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存在只是徒有其表的?还是说,基督教文化及其艺术对于文艺复兴的繁荣乃至产生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基督教在西方经历了千年的发展和演变,基督教的精神已经深刻影响了西方文化艺术的审美和价值观。西方美术已经建立了以基督教艺术精神为核心的艺术传统理论。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的兴起,西方艺术也从中世纪的表现倾向转移到现实的风格上来。这种人文主义是否是对基督教思想的一种挑战或者是反抗?其实,就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而言,其思想内涵与基督教思想渊源甚深。尤其是通过对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作品中所体现的思想感情进行深入剖析后,就更能体会到当时的人文主义其实是一种深刻的基督教思想。

基督教及其经典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与很多民族的文化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民族的观念、风俗、语言等都在它的影响下形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许多人由于耳濡目染,常常在不自觉中使用《圣经》里的人物、情节、典故和词句。它已成为、并将持续成为西方文化的源泉

第二篇:基督教对西方婚姻制度的影响

基督教对西方婚姻制度的影响

摘要:基督教婚姻观念对西方世界的婚姻观念和婚姻制度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在独身和结婚的态度上,基督教认为应该结婚,但是在后期也不反对独身;基督教早期将婚姻视为圣事;基督教曾认为婚姻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淫乱;基督教推动了一夫一妻制的产生,同时在婚姻的缔结、婚姻的接触、生育制度、性观念等方面,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基督教婚姻观念影响

一、基督教婚姻思想及形成

婚姻是一种制度,是一种为社会观念所接受,为法律所认可的两

性结合。在西欧,基督教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建立在教义基础上的宗教法构成另一种独立的法律系统。基督教最初只是犹太教一个支派,它继承了犹太教的一神论及创世神话等观点,并接受犹太教的圣经作为《旧约全书》,后来才形成自己的圣经《新约全书》。基督教正式形成后,早期教父们又进一步发展、充实基督教的思想。而到了中世纪,产生了大量的教皇教令、规则书和宗教法规,它们构建了基督教会的基本思想。其中婚姻思想是基督教宗教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基督教早期的发展对其世俗婚姻的规定和限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基督教拥有丰富的婚姻伦理资源,但如何真正应用并实践这些原则,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圣经中的婚姻伦理并无系统可言,将基督教婚姻伦理的基本精神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一男一女的原则。贾诗勒指出:“《圣经》所说的婚姻,是生物学上所说的男性和生物学上的女性之结合,这一点从起初开始就已经明显了。”上帝造人时是“造男造女”,先“用地上的尘土”造成男人,再“取下他的一条肋骨”造成女人,其中的男女是上帝为设立婚姻制度而造的,他们承担了一项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所以基督教认为,婚姻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必须是一男一女,坚决反对同性恋,因为只有男女结合,才可能实现上帝所定的“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旨意。在一男一女的婚姻中,基督教对性是持肯定态度的,因为性正是实现“生养众多”的途径。不过,性又不仅仅是为了生养,它还有其他方面的价值,就是满足人本性的需要。婚姻虽然涉及性权利,却不限于性,婚姻是一个伴侣的关系。这联合的范围,远比性广,包括了社会和属灵方面的联合。

2、一夫一妻的原则

上帝造人时,造了一个亚当,也造了一个夏娃。他没有从亚当的身上取下两根造女人,6是在向人说明,他所喜悦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禁止一夫多妻。这个在创世之初就已经明确的制度,在上帝对人的教导中也不断出现,如《申命记》17章7节明文规定:“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耶稣在世时也坚持教导一夫妻制的原则,每当他讲到

婚姻或描述婚姻时,其总是坚持一夫一妻。他说:二人(不是三人、四人)成为一体。常有人以为,《圣经》是支持一夫多妻制的,这是对《圣经》最大的误解。《圣经》中的确记载了许多一夫多妻的事情,如亚伯拉罕、雅各、大卫、所罗门等都是一夫多妻的。但我们必须明确一个原则,《圣经》所记载的,并不一定是《圣经》所造成的。相反,《圣经》正是以这样的事情警戒人们不要重蹈覆辙。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原则不仅禁止人在名义上多妻,或者说在法律意义上多妻,它也禁止人以任何的形式多妻,即在配偶之外同第三者保持实质上的夫妻关系(尽管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任何在配偶之外的男女关系,都被视为奸淫,是十诫所明确禁止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基督教婚姻伦理是反对重婚、婚外情、包二奶等行为的。

3、一生一世的原则

婚姻伦理中的一生一世的原则,是在说明婚姻是具有持久性的,它要延续一生,人不得随意中止婚姻关系。对此,耶稣有一个立场鲜明的教导——“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在耶稣的这个教导中,他是强烈反对离婚的。何以如此?因为在基督的心目中,婚姻是神圣而伟大的。就婚姻的源头而言,它是上帝亲自为人设立的;而就当事双方而言,它又是双方之间的一份契约,在这份契约中,上帝又是这份契约的见证人和中介人。玛拉基的话说明了这种关系:“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婚姻的这种神圣性向我们昭示了婚姻的严肃性,人不可随意中止由上帝所配合的婚姻,抛弃由上帝所赐的配偶。这种关系一直要持续到其中一方的死亡之时。

不过,我们一定要记得,耶稣讲这些话的中心是要求人们尊重婚姻,以正确的心态面对婚姻。他说话的目的并不是说离婚就是不可赦免的罪,他在同一段话中,也向人们说出了可以离婚的一个理由,就是对方犯了奸淫的罪。不过,耶稣并不是以此鼓励受伤害的一方离婚,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可以以爱原谅对方,努力修补这种关系。“离婚并不是第一个选择,而是‘最后的’抉择。”总之,“上帝恨离婚,但上帝一样爱那些离过婚的人,按照上帝的话语,离婚也不是不可原

谅的罪,但按‘怎么种,怎么收’的原则离婚总是带来很多的痛苦。”

4、一心一意的原则

保罗在《以弗所书》中谈到了夫妻相处的基本原则,即是互相忠诚,彼此相爱,所以将这一原则称为一心一意的原则。婚姻伦理中的一心一意最基本的要求是男女双方分别忠诚于对方,不存二心。这个原则要求人们不仅不能在身体上背叛配偶,同时也不能在心理上背9叛。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7)其中所说的正是不能在心理上背叛配偶的道理。从深的层次讲,就是二人完全相爱,两人融为一体,彰显上帝的爱。关启文指出:“婚姻的意义不单是个人需要或社会习俗的满足,而是在婚姻的关系中学习和彰显神圣的爱。”

二、基督教的婚姻观对结婚制度的影响

(一)基督教对婚姻缔结形式的规定

对婚姻的缔结《旧约全书》明确规定了禁婚范围。男子不能与以下女子结婚:父亲、伯叔、弟兄、儿子之妻;父母、妻子的姐妹(外)孙女、继女、继(外)孙女。这只禁止两代以内的血亲婚配和姻亲婚配,并没有禁止表亲婚配和堂亲婚配。这是基督教婚姻的禁婚条件或者说是消极条件。除此之外,婚姻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婚姻要征得父母同意的思想在伊拉斯谟那里就已经产生了。在对话录《求爱者和少女》少女拒绝当场答应求婚,因为一答应婚姻就会确定下来,但她认为经过父母同意的婚姻会更幸福,而且在古代婚姻都是要经父母同意,所以她要求求爱者去取得双方父母的同意。这一对话录就是当时婚姻缔结形式的反应。

不过基督教婚姻也随着宗教改革思想的冲击而在婚姻缔结形式上有一定的变化。加尔文宗教改革派的结婚缔结条件在1561年《日内瓦结婚、离婚法令》中有所体现,该法令说:“初婚且父亲健在的年青人,在他们达到法定年龄(男子24岁、女子20岁)之前,不能自行订立婚约。如果他们过了法定年龄,要求父亲同意他们的婚事而被拒绝,那么他们可以不经同意就结婚。……如果子女未经父母同意就结婚但已达到允许的年龄,其婚姻应被承认;父亲必须像他同意此婚事一样提供

嫁妆或财礼,或者同意相关的法律条款。”同样地,我们也看到,在基督教婚姻的缔结形式方面,也随着宗教改革而有所松动,其结果是结婚显得更加自由,体现了人本主义思想。

(二)基督教对西方社会婚礼制度的规定

结婚的礼仪问题《圣经》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是据说耶稣非常重视这个礼节,并曾在加利利迦拿赴婚姻的筵席时,因为婚姻筵席酒用尽了,耶稣在那里还行了第一个“水变酒”的神迹,可见婚姻的尊贵。使徒圣保罗也曾说婚姻是为人人所尊贵的,断不可苟且轻忽,必须诚敬端庄,节制行事。

宗教改革以前的基督教婚礼较为复杂,这是因为婚姻被认为是七大圣事之一,受到教会的掌控。虽然当今社会已经是一个世俗的社会,人们的社会生活已经不受基督教教会的严格控制,但是在婚礼上,一般还是按照基督教的婚礼程序进行的。在中国,即使不信基督教的人们,也热衷于在办西式婚礼,这种西式婚礼,其实就是基督教婚姻的仪式,只不过稍有变化,例如,主持婚礼的不一定是牧师了,而是一般的司仪。

从当今基督教婚礼的程序中,我们可以一窥基督教婚礼的宗教性质。基督教婚礼的详细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婚礼行列,新郎新娘进入礼堂。通常先由招待引导新娘的母亲进入会场,并由招待通知牧师婚礼已经可以开始进行了。当新郎新娘及男女傧相进入会场后,可以面向会众也可以面向圣坛。另外,在比较小的教会,有时候会安排双方家属坐在诗班的位子,这时候,新郎新娘最好选择面对圣坛。一般而言,大多数的新郎娘选择面对圣坛。

其次,婚礼的宣召及祷告。由牧师宣告婚礼开始,宣告完毕,祷告祈求上帝赐福今日的婚礼。在这个婚礼中,新郎新娘愿意在神、在人面前表明他们愿意共结连理的心愿。婚礼的祷词如下:“让我们低头祷告,全能永在的上帝,在我们的行动存活都在乎你。求你赐下清洁的心、正直的灵,不让私欲拦阻我们认识你的旨意,也不让软弱拦阻我们顺从你的旨意,如此,我们才能借着耶稣基督,在你的光中看

见光明,在你里面得着真正的自由。求你此时此刻与我们同在,按照你信实赐福我们今日的聚集,从今时直到永永远远。阿门。”

再次,点燃蜡烛。蜡烛与蜡烛台是由新人准备的。三根蜡烛,通常是白色的,也可以选择别的颜色。三根蜡烛摆在这一对新人面前。中间那根蜡烛称为“婚姻之烛”或“合一之烛”,这根蜡烛比旁边两根“家庭之烛”大些。如果,蜡烛是在婚礼开始时才带进来的,那么要先摆好中间的蜡烛,只有带旁边的两根家庭之烛进来。

最后,诵读经文和婚约问答。诵读经文是指读几段圣经的篇章,婚约问答是婚礼中几个关键程序之一,通常这样的问答也被视为是婚姻誓约或承诺的一部份。这一幕我们在影视作品中经常看到。

基督教的婚礼一般均按照上述程序进行,但是在不同的国家一般稍作改动,以符合当地的风俗和文化。从基督教的婚礼程序我们可以看到,基督教的婚礼的宗教色彩、宗教气息较为浓厚。而我国的传统婚礼则几乎没有宗教色彩,那是因为我国传统婚礼的程序在西周就已经初步成型,那是我国人民还没有信仰宗教。

三、基督教的婚姻观对离婚制度的影响

基督教从来没有说夫妻不准离婚,相反地,一些先知还表达过可以离婚后再次结婚的观点。在“摩西十戒”中,摩西从来没有提及不许离婚的戒条,相反摩西还明确允许离婚和寡妇再嫁。摩西说:“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这倒和我国古代的休妻制度类似,同样反映了男人的主导性。

奇怪的是,基督教的一些先知也说过与摩西所言相反的话,例如先知玛拉基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厌恶的。” 《新约•马可福音》也说:“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说明古代希伯来人思想观念的变化。由于这两位先知的影响,造成了在基督教世界中,离婚是可以的,但是一般人都不会随便离婚,离婚还是会受到观念上的限制。随着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人们对婚姻的认识有了更深的认识,认为婚姻的目的不是为了固定性关系,也不是为了生育,而是为了心情的愉悦和生活的幸

福。婚姻目的观念的变化,必然导致离婚条件的变化,马丁•路德在教会规定的离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另外两个:一方拒绝履行婚姻义务(指夫妻性生活);双方因其他原因不能相处,但这种情况的离婚双方不能与他人再婚,只能两人和好复婚。不过相比而言,马丁路德的思想还是较为保守的,在离婚观念上,更为激进的马丁•巴克认为,当夫妻之间相互的爱消失,夫妻之间也不再有交流时,严格意义上的婚姻已不存在。约翰•弥尔顿主张一时不幸福的夫妻不仅应该离婚,而且离婚对于他们还是一项道德义务。因为继续不幸的婚姻违背了婚姻自身的目的;还可能由于不幸的人在别处寻找安慰而导致通奸;还可能使人丧失对上帝的信仰。

基督教婚姻观念虽然在历史上存在束缚人性的一面,但是它对婚姻的重视,对责任的强调,使其至今仍然发挥着生命力。当牧师在婚礼上询问“……你愿意娶新娘作为你的妻子吗?与她在神圣的婚约中共同生活,无论是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你都愿意爱她、安慰她、尊敬她、保护她,并愿意在你一生之中对她永远忠心不变?”此刻,不仅仅是相爱的双方,而是所有在场的人士,都会感觉到无比的神圣。本文对基督教婚姻观念做了全方位的诠释,并且从基督教婚姻观念对婚姻制度的影响这一角度,将基督教婚姻观念对婚姻的缔结、离婚制度、性观念、生育制度等进行了剖析,认为基督教婚姻观念虽然在历史上存在束缚人性的一面,但是随着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基督教婚姻观念中的一些核心价值,依然发挥着作用,并且影响到了当代的婚姻立法和婚姻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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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论基督教对西方婚姻制度的影响

论基督教对西方婚姻制度的影响

[ 陈淼] 摘要:基督教婚姻观念对西方世界的婚姻观念和婚姻制度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在独身和结婚的态度上,基督教认为应该结婚,但是在后期也不反对独身;基督教早期将婚姻视为圣事;基督教曾认为婚姻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淫乱;基督教推动了一夫一妻制的产生,同时在婚姻的缔结、婚姻的接触、生育制度、性观念等方面,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基督教;婚姻观念;婚姻制度;影响

一、导言

基督教是世界第一大宗教,基督教已经随着传教士的传教活动,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认可。以中国为例,虽然中国人的宗教性不是很强,但是基督教的教堂还是随处可见,信众甚多。基督教对世界的影响一言难尽,广泛地影响到了政治、伦理、婚姻等诸多领域。基督教对人们的婚姻生活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蕴含的宗教精神,对婚姻的缔结、婚姻仪式、婚姻生活、性观念、生育制度等均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就基督教对西方婚姻制度的影响展开一些论述,从中发现基督教与西方婚姻制度的密切联系。

二、基督教对婚姻的立场

基督教首先影响到的是人的观念,即从思想的角度进一步影响到人的行为。基督教是一神教,强调上帝是宇宙中唯一的神,其他所谓的神都是虚假的,不足为信。这就要求人们对上帝保持虔诚,并且通过教会这一组织以及圣经这一经典、唱经这一形式,来维持人们对基督教的信仰。基督教对婚姻的立场主要包括婚姻的态度、婚姻的目的以及一夫一妻制观念,本文在此针对基督教对婚姻的立场展开阐述,从观念的角度,对基督教婚姻思想展开深入的剖析。

(一)对“保持独身”和“结婚”的态度

基督教认为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是神圣的、是庄严的、是婚姻当事人永远的约定。伊甸园是礼堂,上帝是主礼人,亚当与夏娃结为一夫一妻,这正是基督教婚姻的根据。因此婚姻的含义不仅是指男女双方结合成为合法的夫妻,更是一件崇高和神

圣的事情。” 因此,基督教认为婚姻是必须要缔结的,缔结婚姻本身也是对上帝的虔诚,《创世纪》2:24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保罗在新约中也说:“你们与其受身体欲望的煎熬,还不如结婚为妙。”所以,在基督教观念看来,上帝造出了人,就是需要人离开父母,与妻子合为一体。这样的观念是必要的,虽然与婚姻相伴随着会产生很多义务,例如,抚养子女的义务、扶养对方的义务等等,但是这些义务对于维系社会的发展,传承社会的文明是必要的,这样的观念可以避免人们大量地单身,造成社会人口结构的失衡。因此,从社会效果的角度来说,这样的观念与我们中国的“不孝有

三、无后为大”似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基督教的传播过程中,一些热衷于宗教事业的人们,为了一心为主传播福音,拯救世人,一直痛苦于到底是结婚还是不结婚。这是因为,一方面,基督教是希望人们结婚的,但是另一方面基督教也没有反对独身,这些传教士为了传教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事实上也无法照顾到家庭和伴侣,因此很多人都选择了独身。直至今日,我们还会看到很多教士是独身的。圣保罗宗徒见了这种情况,知道了这些传教士的苦闷,于是劝慰他们,传播福音和缔结家庭其实并不矛盾。这一劝诫也就成了传教士结婚的理由和依据。不过,圣保罗宗徒同时也指出:“如果你有足够的神恩,不结婚更好。”因此,也有一些传教士保持独身,认为自己为了上帝的事业奉献了一切,认为守独身并不是一个牺牲,乃是神的恩赐。可见,基督教的经典教义是要求人们结婚的,这一点显然与佛教存在区别。佛教的修行者和尚是不结婚的,认为结婚就是淫乱,和尚不应该近女色,否则会破坏修行。显然,佛教修行者的这一理念只能在小范围内存在,因为这在根本上是反人性的。基督教的教义相对就比较宽容,原则上人们应该结婚,这是上帝的旨意,但是如果选择独身,问题似乎也不大。

(二)对“结婚圣事论”的态度

基督教的圣事一共有七件,分别是:圣洗、坚振、圣体、忏悔、婚配、圣秩、傅油,婚姻也名列其中。基督教将婚配列为圣事之一,

赋予其宗教内涵,使其成为宗教礼仪的一部分,这体现了基督教对婚姻的控制。“婚姻也因此成为教会事务,基督教会作为世俗社会婚姻唯一法律裁决机构的地位开始确立。婚姻的缔结、婚姻的解除和整个婚姻生活都要受控于教会。” 结婚圣事论就是说,婚姻是神圣的,一切与婚姻有关的生活内容,都必须与基督教的教义相吻合,使其具备圣事的外表和内在,例如婚姻的缔结、婚姻的目的等,都必须符合基督教的教义,所以,结婚圣事论在早期是受到推广和承认的,即使在今天,这样的观念依然存在。不过,世界上任何宗教的教义都处在不断地被诠释的过程中,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概莫能外。在人们诠释教义的过程中,都会形成新老教派,一般一者比较激进,一者比较保守,如新教之于天主教,什叶派之于逊尼派,等等。基督教在历史发展中也处在不断的变革和运动中,中世纪晚期还出现了宗教改革,婚姻的世俗化和现代化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在1525年的时候,结婚甚至成了人们献身宗教改革的标志,在《教会的巴比伦之囚6∶1》(1520年)中,马丁•路德强烈驳斥教会视婚姻为圣事的观点,他说:“将婚姻作为圣事不仅毫无《圣经》上的依据,而且正是这种赞扬婚姻的教义把婚姻变成了一场闹剧。” 那时候的新教观念反对教会的婚姻圣事论、反对教会为婚姻缔结所规定的形式和所设置的重重障碍,这些都极大地推动了婚姻的世俗化进程,使婚姻的控制权从教会转移到人们自己手中,其结果是婚姻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也摆脱了宗教的束缚,夫妻感情得到认可,婚姻不再只是帮助人类繁衍的简单工具,不再是对上帝效忠的形式,也不再只是人类解决性欲的解药,婚姻还成了人们幸福的精神乐园。

由此可见,结婚圣事论从一个不可撼动的理论,最后在宗教改革的冲击下为人们所抛弃,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宗教本身发生了变化,人们赋予了宗教新的含义。

(三)对结婚目的的探讨

婚姻的目的在基督教婚姻观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基督教认为,上帝设立婚姻的目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使人得伴侣;

2、养育下一代;

3、培育敬虔的后裔;

4、防止淫乱;

5、使身心得满足。其中,教会认为婚姻主要有两大目的:防恶和生育。根据《旧约全书》,婚姻是由神创立的,在原罪以前就存在,原因是神觉得“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基督教认为,神创立婚姻的目的是要女人帮助男人,但没有清楚地说明到底是什么样的帮助。保罗认为“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由此基督教强烈地表现出了将婚姻当作防止淫乱的工具。这是因为,基督教认为如果人在两性方面淫乱的话,就难以确保其对上帝的忠诚。

前文指出过,基督教观念本身也是在不断变化中的,虽然《圣经》千百年来没有变,但是圣经的教义在历史中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这就犹如法律条文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被法官不断解释一样。在宗教改革时期,婚姻用来防恶的观念依旧存在,婚姻仍然被认为是防止淫乱的最重要的方式,但是已经明显体现出了对夫妻情感的重视。宗教改革的先行者马丁路德在论述婚姻的益处时,谈到婚姻生活给人带来的喜悦、爱和乐趣,同时马丁路德也承认婚姻生育和防恶的目的。可见,那时候的人们的思想观念已经处在了一个变革时期,传统的基督教婚姻目的观已经逐渐受到了挑战和动摇,婚姻中的情感、幸福、愉快等因素受到了重视,以至于人们逐渐发现婚姻真正的核心是爱,婚姻是一种情感关系,而不是性关系。这一理念的出现,反映了人的意识在觉醒。

(四)基督教对西方 “一夫一妻”制的推动作用 一夫一妻制是人类文明社会中的重要的婚姻形式,是指一个丈夫和一个妻子婚配,反对一个丈夫和多个女子婚配,当然也反对一个女子和多个男子婚配。基督教婚姻观的核心是:,基督教的婚姻观主要是:(1)以一夫一妻为正当;(2)根据上帝意旨的配合;(3)无故离婚,等于犯淫;(4)夫妻是二人合一的爱情;(5)丈夫是妻子的保护者和指导者。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基督教只承认一夫一妻的婚姻,除此之外会被认为是

淫乱,这在中世纪的时候会受到严酷的惩罚。基督教的这些精神可以说是对古罗马时期淫乱社会风气的纠正。

基督教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及其观念与基督教的经典《圣经》有关,在圣经中,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生活在伊甸园中,他们之间的婚配就是一夫一妻制。这一点可以和中国比较,我国古代实行的在名义上也是一夫一妻制,但是事实上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而基督教世界中则不允许有妾的存在,一些不甚笃信基督教的人们只能通过寻找情人的方式,来解决婚姻中的苦闷与不满足。

因此,基督教对一夫一妻制的推动作用是相当明显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夫一妻制是在基督教的推动下,才在世界范围内真正建立的。

三、基督教的婚姻观对结婚和离婚制度的影响 基督教的婚姻观是一种内在的观念,但是基督教的婚姻观极大地影响了婚姻的形式,对婚姻的缔结的形式、婚礼的规定、离婚制度等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了进一步阐述基督教对西方婚姻制度的影响,有必要继续从这些方面展开探讨。

(一)基督教对婚姻缔结形式的规定

对婚姻的缔结《旧约全书》明确规定了禁婚范围。男子不能与以下女子结婚:父亲、伯叔、弟兄、儿子之妻;父母、妻子的姐妹(外)孙女、继女、继(外)孙女。这只禁止两代以内的血亲婚配和姻亲婚配,并没有禁止表亲婚配和堂亲婚配。这是基督教婚姻的禁婚条件或者说是消极条件。除此之外,婚姻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婚姻要征得父母同意的思想在伊拉斯谟那里就已经产生了。在对话录《求爱者和少女》少女拒绝当场答应求婚,因为一答应婚姻就会确定下来,但她认为经过父母同意的婚姻会更幸福,而且在古代婚姻都是要经父母同意,所以她要求求爱者去取得双方父母的同意。这一对话录就是当时婚姻缔结形式的反应。不过基督教婚姻也随着宗教改革思想的冲击而在婚姻缔结形式上有一定的变化。加尔文宗教改革派的结婚缔结条件在1561年《日内瓦结婚、离婚法令》中有所体现,该法令说:“初婚且父亲健在的年青人,在他们达到法定年龄(男子24岁、女子20岁)

之前,不能自行订立婚约。如果他们过了法定年龄,要求父亲同意他们的婚事而被拒绝,那么他们可以不经同意就结婚。……如果子女未经父母同意就结婚但已达到允许的年龄,其婚姻应被承认;父亲必须像他同意此婚事一样提供嫁妆或财礼,或者同意相关的法律条款。”同样地,我们也看到,在基督教婚姻的缔结形式方面,也随着宗教改革而有所松动,其结果是结婚显得更加自由,体现了人本主义思想。

(二)基督教对西方社会婚礼制度的规定

结婚的礼仪问题《圣经》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是据说耶稣非常重视这个礼节,并曾在加利利迦拿赴婚姻的筵席时,因为婚姻筵席酒用尽了,耶稣在那里还行了第一个“水变酒”的神迹,可见婚姻的尊贵。使徒圣保罗也曾说婚姻是为人人所尊贵的,断不可苟且轻忽,必须诚敬端庄,节制行事。

宗教改革以前的基督教婚礼较为复杂,这是因为婚姻被认为是七大圣事之一,受到教会的掌控。虽然当今社会已经是一个世俗的社会,人们的社会生活已经不受基督教教会的严格控制,但是在婚礼上,一般还是按照基督教的婚礼程序进行的。在中国,即使不信基督教的人们,也热衷于在办西式婚礼,这种西式婚礼,其实就是基督教婚姻的仪式,只不过稍有变化,例如,主持婚礼的不一定是牧师了,而是一般的司仪。从当今基督教婚礼的程序中,我们可以一窥基督教婚礼的宗教性质。基督教婚礼的详细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婚礼行列,新郎新娘进入礼堂。通常先由招待引导新娘的母亲进入会场,并由招待通知牧师婚礼已经可以开始进行了。当新郎新娘及男女傧相进入会场后,可以面向会众也可以面向圣坛。另外,在比较小的教会,有时候会安排双方家属坐在诗班的位子,这时候,新郎新娘最好选择面对圣坛。一般而言,大多数的新郎娘选择面对圣坛。其次,婚礼的宣召及祷告。由牧师宣告婚礼开始,宣告完毕,祷告祈求上帝赐福今日的婚礼。在这个婚礼中,新郎新娘愿意在神、在人面前表明他们愿意共结连理的心愿。婚礼的祷词如下:“让我们低头祷告,全能永在的上帝,在我们的行动存活都在乎你。求你赐下清洁的心、正直的灵,不让私欲拦阻我们认识你的旨意,也不让软弱拦

阻我们顺从你的旨意,如此,我们才能借着耶稣基督,在你的光中看见光明,在你里面得着真正的自由。求你此时此刻与我们同在,按照你信实赐福我们今日的聚集,从今时直到永永远远。阿门。”

再次,点燃蜡烛。蜡烛与蜡烛台是由新人准备的。三根蜡烛,通常是白色的,也可以选择别的颜色。三根蜡烛摆在这一对新人面前。中间那根蜡烛称为“婚姻之烛”或“合一之烛”,这根蜡烛比旁边两根“家庭之烛”大些。如果,蜡烛是在婚礼开始时才带进来的,那么要先摆好中间的蜡烛,只有带旁边的两根家庭之烛进来。

最后,诵读经文和婚约问答。诵读经文是指读几段圣经的篇章,婚约问答是婚礼中几个关键程序之一,通常这样的问答也被视为是婚姻誓约或承诺的一部份。这一幕我们在影视作品中经常看到。

基督教的婚礼一般均按照上述程序进行,但是在不同的国家一般稍作改动,以符合当地的风俗和文化。从基督教的婚礼程序我们可以看到,基督教的婚礼的宗教色彩、宗教气息较为浓厚。而我国的传统婚礼则几乎没有宗教色彩,那是因为我国传统婚礼的程序在西周就已经初步成型,那是我国人民还没有信仰宗教。

(三)基督教的婚姻观对离婚制度的影响

基督教从来没有说夫妻不准离婚,相反地,一些先知还表达过可以离婚后再次结婚的观点。在“摩西十戒”中,摩西从来没有提及不许离婚的戒条,相反摩西还明确允许离婚和寡妇再嫁。摩西说:“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这倒和我国古代的休妻制度类似,同样反映了男人的主导性。

奇怪的是,基督教的一些先知也说过与摩西所言相反的话,例如先知玛拉基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厌恶的。” 《新约•马可福音》也说:“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说明古代希伯来人思想观念的变化。由于这两位先知的影响,造成了在基督教世界中,离婚是可以的,但是一般人都不会随便离婚,离婚还是会受到观念上的限制。随着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人们对婚姻的认识有了更深的认识,认为婚姻的目的不是

为了固定性关系,也不是为了生育,而是为了心情的愉悦和生活的幸福。婚姻目的观念的变化,必然导致离婚条件的变化,马丁•路德在教会规定的离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另外两个: 一方拒绝履行婚姻义务(指夫妻性生活);双方因其他原因不能相处,但这种情况的离婚双方不能与他人再婚,只能两人和好复婚。不过相比而言,马丁路德的思想还是较为保守的,在离婚观念上,更为激进的马丁•巴克认为,当夫妻之间相互的爱消失,夫妻之间也不再有交流时,严格意义上的婚姻已不存在。约翰•弥尔顿主张一时不幸福的夫妻不仅应该离婚,而且离婚对于他们还是一项道德义务。因为继续不幸的婚姻违背了婚姻自身的目的;还可能由于不幸的人在别处寻找安慰而导致通奸;还可能使人丧失对上帝的信仰。当今的西方世界对于离婚的条件是相当宽松的,不过也深受基督教离婚观念的影响。例如,英国的离婚制度主要规定在1973年《婚姻诉讼法》(the Matrimonial Causes Act,MCA1973),该法对离婚理由的规定有5个,分别是:通奸且无法忍受、某些行为(这些行为导致对方无法与其生活)、遗弃、分居两年且同意、分居达五年之久。可见,当今西方世界对于离婚的态度还是比较宽容的,首先只要双方同意即可离婚,而不问理由;其次,只要符合法定情形,也可以离婚。

四、基督教的婚姻观对性和生育制度的影响

基督教的婚姻观对性和生育制度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本文继续对这两部分的内容进行一些阐述,以进一步发掘基督教的婚姻家庭观念。

(一)基督教对性观念的影响

性在基督教中被认为是生育的途径,并且性关系因该被局限在婚姻范围内,超越婚姻范围的性关系就是一种淫乱,是可耻的。不过事实上,这一理念对那些王公贵族的影响有限,因为欧洲中世纪的人们特别是在文艺复兴前后,人们以拥有情人为荣。

基督教中的性观念还表现在强烈地反对婚前性行为,基督教的经文如撒下十三12-

15、箴五1-

19、林前六13-20、弗五1-11都反对婚前性行为,认为婚前及婚外的性关系均属污秽、不洁、不该的罪;罗十三

14、林前六

13、加五

16、西三

17、提前四

12、提后二

22、雅一

15、约壹二还特别指出,已婚、单身的男女在性关系方面都要小心谨慎,应保持纯真圣洁。这些经文都体现了基督教在性方面的保守。不过时至今日,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使人们的性观念也极为开放,“性解放”运动就是从西方世界中产生的。不过,基督教保守的性观念在今天还是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

(二)基督教对生育制度的影响

早期的基督教将生育视为婚姻的目的之一。禁欲主义者认为,既然原罪因性而产生,那么为减轻罪过,性欲就必须被生殖的目的所平衡,因此不以生殖为目的的婚内性行为是有罪的。况且孩子是上帝无价的赠予,不育是可怕的,避孕行为将使夫妻时时处于诱惑之中,而非处于婚姻的圣洁关系中。因此,基督教在早期是反对节育的,这一观念在长时间内未受动摇,其背后的社会原因是欧洲曾经长期处于贫穷落后中,人口增长缓慢,社会的发展在客观上需要一定的人力资源。

这种反对节育的观念衍生了反对堕胎的观念和理论,因此有关堕胎的问题时至今日还是西方世界的敏感话题,甚至一些政界要人也不得不对这一问题发表看法。对于堕胎,早期基督教坚决反对。《十二使徒教导手册》宣称:“不要杀人,不要堕胎,不要杀婴。”圣奥古斯丁更把堕胎形容为“残忍的贪欲”。到了4世纪,禁止堕胎正式出现在教会法规中,世俗法也逐渐引入这条规定。在当代,基督教仍然是反堕胎的,认为堕胎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甚至等同于一种杀人行为,但是与此同时,人们的权利观念也逐渐兴起,人们认为生育是自己的私事,别人无权干涉,因此堕胎在基督教世界里是存在的,不过当然

没有中国那么普遍。

五、基督教与现代婚姻发展趋势的关系 当今世界的文化是多元的,但是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基督教思想的影响,这是因为发端于欧洲中世纪末期的文艺复兴运动,催生了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将新的思想和理念,洒遍了全球。在婚姻家庭领域,虽然各国、各地区的传统色彩较为浓厚,但是多少受到了基督教思想的影响。就西方国家而言,基督教思想对现代婚姻的发展趋势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本文在最后一部分中,就这一内容展开一些深入的探讨。

(一)基督教传统观念中的现代因子

传统的基督教将婚姻视为圣事,并且要求教会插手人们的婚姻,这对人们来说是一种束缚,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受到了质疑。在宗教改革运动中,人们对这些教义进行了重新的诠释,赋予其崭新的内涵。本文认为,宗教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固然与马丁路德、加尔文等人不余遗力地宣传有关,同时也和人对自我的追求有关,但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基督教本身存在可改造性,或者说它本身就含有现代因子。就婚姻家庭观念来说,基督教倡导不要淫乱、要对双方负责、互相关爱等等,这些价值观念不管哪个文明社会,都会认可的,没有哪个文明的民族对淫乱保持赞许态度的。西方在20世纪中期经历的所谓的“性解放”运动,在后来受到了否定,人们反思这一荒唐的运动,一些妇女认为应该回到家庭去。

因此,基督教的传统观念中本身就包含一些现代的因子,这对人们强化婚姻道德,维系婚姻和家庭,保持社会的稳定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虽然现在的教会已经不能控制整个社会,其活动范围相当有限,但是基督教婚姻的形式特别是其外在的程序,依然在西方国家存在,这不仅仅出于一种宗教情感的需要,更体现了人们对基督教中某些核心价值的认同。

(二)基督教婚姻观念对现代婚姻的积极意义 基督教的婚姻观念较为保守,虽然基督教的婚姻观念也存在一定的消极作用,限制了人的本性,压抑了人的欲望,但是基督教婚姻观念中的一些核心价值,仍然对家庭的稳定、社会的维系,产生积极的意义,这主要反映在如

下两个方面:

第一、基督教重视婚姻,反对草率。基督教很重视婚姻,以至于曾经将婚姻作为圣事,虽然婚姻已经不再被认为是圣事,但是婚姻的神圣性却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人们所承认。基督教对婚姻的重视要求人们认真对待婚姻,不要草率结婚,这和现在流行的所谓的“闪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重视婚姻,不要草率成婚这一理念对年轻人具有借鉴意义。

第二、基督教重视家庭,强调责任。基督教重视家庭关系,强调个体在家庭中的责任,基督教的经典说:“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 可见,基督教将家庭放置在一个较高的位置,强调人们应该重视家庭、照顾家庭,而不能只顾及自己的快乐,这一点对于我们任何人都具有借鉴作用。

(三)基督教婚姻观念对现代婚姻制度影响

上文对基督教婚姻观念做了详细的介绍,在当今社会,宗教的权威已经大不如前,人们生活在一个理性的时代,但是宗教依然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纵观西方各国的婚姻家庭法制度,虽然有关结婚、离婚、生育等制度理性的成分要大于宗教的成分,但是宗教的色彩依然浓重。例如,西方各国虽然承认法律婚,但是也认可仪式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基督教婚姻观念中重视婚姻家庭,强调家庭责任的理念,同样构成了婚姻法的道德伦理基础,而且这些理念甚至已经融入了人们的公共道德之中。因此,完全可以认为,现代婚姻制度是在基督教婚姻观念的影响下产生的,并且在基督教婚姻观念的变革下,逐步发展的。有理由相信,现代婚姻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基督教婚姻观念的一些核心部分,将与婚姻法制度相伴随,并且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它的作用。结语:

基督教婚姻观念虽然在历史上存在束缚人性的一面,但是它对婚姻的重视,对责任的强调,使其至今仍然发挥着生命力。当牧师在婚礼上询问“……你愿意娶新娘作为你的妻子吗?与她在神圣的婚约中共同生活,无论是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

你都愿意爱她、安慰她、尊敬她、保护她,并愿意在你一生之中对她永远忠心不变?”此刻,不仅仅是相爱的双方,而是所有在场的人士,都会感觉到无比的神圣。本文对基督教婚姻观念做了全方位的诠释,并且从基督教婚姻观念对婚姻制度的影响这一角度,将基督教婚姻观念对婚姻的缔结、离婚制度、性观念、生育制度等进行了剖析,认为基督教婚姻观念虽然在历史上存在束缚人性的一面,但是随着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基督教婚姻观念中的一些核心价值,依然发挥着作用,并且影响到了当代的婚姻立法和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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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基督教与西方艺术

基督教与西方艺术

自基督教于公元4世纪在罗马皇帝君士坦丁的支持下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以后,基督教随之在欧洲各地广泛传播开来,作为基督教会和信徒信仰的依据的《圣经》(Bible),也对西方社会的文化生活形成了一种极为独特和巨大的影响。

《圣经》作为西方文明之源两希文明(即希伯来文明和希腊文明)的结晶,其《旧约》继承、汇聚了希伯来文明的思想观念、法律制度、宗教传统和诗歌民谣,是对其曲折历史的认真回溯和深沉反思;而《新约》则更体现出希伯来文明与希腊文明的撞击和结合,实际上莫定了公元前后地中海地区欧亚文化现象的思想认识基础并形成其普遍且久远的语言表述特色。两希文明在基督教经典《圣经》中的沟通,为西方思想发展中“知”、“行”、“信”三者的统一创造了基础,使得西方文化中探讨“真善美”、讲究“信望爱”的价值体系逐步形成。可以说,文化史意义上的“西方文明”与宗教史发展中的“基督信仰”有着不解之缘。西方文化现象这一典型的基督教特色,自然也使《圣经》在其各族各国的社会生活和文化进程中占据了独一无二或至高无上的地位,导致它对西方各国人民的思想、心态和文化色彩产生出全方位的影响,令其传统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一种《圣经》的思维特色、主题特色、甚至语言特色。

一、基督教与文学

《圣经》不只是一部宗教的书,而且也是一部政治、哲学、文学、艺术、道德和法律的书。《圣经》译为英文始自第8世纪,但都只是一些片断。1382年后所译的(威克里夫圣经》(Wycliffe Bible)版本,虽为全轶,并未通行。1604年,英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集合54位学者历时八年,将《旧约》和<新旧》分别从希伯来文和希腊文译成英文,并于1611年出版,叫作《钦定圣经》(Authorized Version)。它的出版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夕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英美人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对英国语言和文学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英国语言学家布雷德利(Henry Bradley)在他的<英语的形成》(Tke Making of En}lislt)一书中说,“对近代英语之形成有贡献之作品

中,圣经之翻译,自16世纪末期之廷德尔《廷德尔氏圣经》(出版于1525-1534年)与科弗达尔《科弗达尔氏圣经》(出版于153年)至1611年之钦定圣经,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举出beautiful一字为例。他说,“象beautiful这样一个至为熟悉而决不可缺的字,在廷德尔以前不知道有任何人用过。这个字决不是廷德尔所造,但是毫无疑问,却是由于他在圣经里用了这个字,这个字普遍流行起来。”(„)英国政论家及历史学家麦考利(av)则说:“假使所有英文写的东西全都毁灭了,而只剩下英文《圣经》这一部书,那这部书自己就足以把英文里全部的美与力显示出来。

欧洲文学有两个主要源流,一为希腊文学,一为希伯来文学。希腊文学以荷马史诗和沙弗克尔的悲剧为主,而希伯来文学则以《旧约》为其代表作。在西方古典文学中,但丁的《神曲》,歌德的《浮士德》,弥尔顿10的《失乐园》和《复乐园》,班扬的《天路历程》等都是取材于《圣经》的。

意大利诗人但丁的长篇叙事诗《神曲》被认为是世界伟大文学作品之一。全书分三部分:《地狱》、《炼狱》和《天国》,共14233行,分为100个诗章,除《地狱》有序诗一章外,每一部分均分为33个诗章,其结构匀称、完美、自下而上排列整齐,给人提供一种神学上的“三位一体”的象征性和神秘感,书中描述但丁在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引导下遨游地狱和炼狱;到达炼狱之巅时,又得到青年时的情人贝雅特里齐的引导,得见天国的美景。《神曲》以其构思的宏伟,想象的凝聚,人物的描写,艺术的熟练,以及富有感情的道德力量,堪称一部伟大的雄浑的诗歌杰作。在形式上,它摹仿了阿奎那神学体系由下而上递相依属的等级结构;在内容上,《神曲》在众多贤哲中提及了《圣经》人物亚当、亚伯拉罕、挪亚、摩西、大卫、耶稣、圣母、彼得等,对《圣经》中的说教、象征、启示、福音等均有详尽的刻画和展示。这部作品除了单纯的文学意义外,还有寓言的意义。它所描写的但丁的行程,就是但丁的灵魂的历史,也就是他的心灵走向上帝的行程,给每一个读者作为规范,帮助他探索一条过道德生活的“直路”,以达到尽善尽美的境地。此外,但丁以维吉尔为理性和的哲学的象征,

以贝亚德为信仰和神学的象征,借此表示信仰高于理性、神学高于哲学,认为人靠理性和哲学能够认识到罪恶,但要认识最高真理、达到至善,理性和哲学则无能为力,只有按照基督教的信仰、希望和仁爱的德行生活才能获得。所以,但丁这部有着宗教哲理和神学韵味的文学杰作,其指导思想与《圣经》神学理论乃是一脉相承的。

德国诗人歌德的代表作《浮士德》就受到《圣经》篇章和其故事、格言与用典的影响。浮士德是16世纪一个关于德国巫师或星相家的故事,他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以换取知识和权力。歌德写作《浮士德》,从狂甩突进时期起到他逝世前一年完成,延续了近60年。这部诗体悲剧长达12000多行,在写作其代表全剧总纲的“天上序幕”时,歌德采用了哎旧约·约伯记》的形式。全文以三位天使的光临而从太阳谈到大地、从风雨雷鸣谈到芸芸众生、从天使的歌唱引到上帝与魔鬼的对话。歌德以上帝代表“善”,以魔鬼代表“恶”,而以浮士德代表一个在人间不断追求的人物。

英国诗人弥尔顿(John Milton)的代表作《失乐园》(Parudise

Lost),<复乐园》(Paradise Regained)和《力士参孙》(Samson

Agonistes)均选自《圣经》题材。《失乐园》分十二部,取自《旧约·创世纪》。诗中描写天神撒旦率领天使反抗上帝,失败后被打人地狱,在烈火中受罪。撒旦为了泄恨,潜入伊甸园劝诱夏娃违反上帝命令,偷食禁果,随后亚当情不自禁,也尝了禁果。因此二人被上帝逐出乐园,滴往世间,阱手肌足,自谋衣食,“失去了乐园”,意即指此。原是乐园的主人的亚当、夏娃,如今落得到处漂流,要在罪恶、悲惨、死亡的路上讨生活。作者以此篇长诗说明人类不幸的根源,认为人由于意志薄弱、经不起引诱而感情冲动导致违禁犯罪。《复乐园》为弥尔顿伟大史诗《失乐园》的续篇。它取材于《新约》福音书中耶稣不被撒旦引诱,经受住各种试探的故事,谈的是基督的意志和力量。(复乐园》描写耶稣来到人间,为人类赎罪。作者并未处理十字架死刑的情节,而是表现耶稣如何战胜撒旦的各种诱惑,从而开始在世界布道传教,替人类恢复那失去的乐园。弥尔顿以《圣经》为题材的这两篇长诗说明,人类如何对付引诱的问题,阐述了清教徒所追求的理想

的伦理观念。弥尔顿的第三篇长诗《力士参孙》也取自《圣经》题材,它基于《旧约·士师记》的故事,描写了以色列民族英雄参孙因贪恋美色而被出卖、落人敌手,遭受种种折磨和凌辱,最后靠神力推倒大殿柱子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悲剧。《力士参孙》谈的是人类因意志薄弱而丧失了力量,后又因坚强的磨练与克制又恢复了力量。《失乐园》强调理性控制情欲,反映出了人文主义对人生的肯定与清教徒反对无限制享乐这种道德观之间的相互协调;《复乐园》则强调用坚定的信仰来消除情欲,以表示其宗教信仰终究得胜。《力士参孙》强调人在痛苦和耻辱之中,只有克服失望才能恢复精神力量。弥尔顿的这三篇长诗不只是单纯地表示革命的信念,而是对神的引领的祈求,对个人灵魂的重视和对人类终于复兴的信念。

英国散文作家班扬(John Bunyan)的讽喻小说《天路历程))(The Pi板rim ' s progress),其主旨也紧紧围绕《新约·马太福音》第七章所宣扬的只有留心进„窄门”、付出代价才能获得永生、到达天国的道理。作者在小说中描写他梦见主人公基督徒背着包袱,背朝家门,手捧一书,正在阅读,突然大呼一声说:“我怎么办呢?”作者接着写他梦见主人公如何历尽千辛万苦,克服种种魔障.终于到达天国。指出一个人要想到达天国,亦即实现革命理想,必须下定决心,抛弃家室,丢掉包袱,遵循《圣经》的指示,经受各种考验,道德上要坚定才行,并想以此思想来影响当时的读者。班扬在小说中吸收了英语《圣经》的许多特点,语言庄严、简洁、有力。特别在叙事部分,例如so they

did;but behold, even as they entered into thefair, all the people

in the fair were moved,这里不仅选词,而且在字句安排、停顿和韵律方面,都有强烈的英译《圣经》文体风格。

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长篇小说《红字》(The Scarlet Letter),以17世纪中叶清教徒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烟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她必须在胸前佩戴红色的A(A为英文adultery的首字母,意为通奸)字,作为淫妇的标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

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人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作者在这部作品中的情调是低沉的,小说以监狱和玖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这部作品其书名中的“红”(scarlet)字,也是根据《新约·启示录》中论及“巴比伦大淫妇”(the great whore of Babylon in purple and

scarlet)着红穿紫之意而来。

二、基督教与艺术

西方音乐的发展与基督教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自然受到了《圣经》的深远影响。如果从音乐发展史的角度加以考察,便会发现1600年以前的音乐,除了流传于世的世俗歌曲中悲歌、颂歌、饮酒歌、恋歌、婚礼歌等会自发地抒发表情以外,主要是宗教音乐中的经文歌、弥撒曲、安魂曲和圣赞歌风行。《圣经》中也有古希伯来人是喜好音乐的民族的记载。如《旧约·创世纪》第4章就有“犹八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之说,而《诗篇》、《雅歌》等原来就是歌曲,其中有些章节记载着应该如何演唱,如《诗篇》中就有“用丝弦 的乐器”、“用吹的乐器”、“用迎特乐器”演奏的标注。

基督教对音乐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现在通用的“美声唱法”却与教堂中圣歌和弥撒的音乐有关。音阶的唱名do, re, mi,是来自1l世纪意大利音乐理论家、班内迪克廷寺院修士和音乐教师圭(Guido d' Arezzo)所写的“圣施洗约翰颂”。该曲每一句的第一个音均落在6个唱名(即大调音阶上的前6个音)的不同音上。在拉丁语系国家中,这些音,即ut,re,mi,fa,sol,la被用来命名从c到a的音符。

这首赞美诗的大意是:你的信徒要高声直率地唱出你奇妙的恩惠,让罪过从他们那非圣洁的嘴唇上走开吧,圣约翰。”由于原音阶的唱名ut是以辅音结尾且不易发音,后来改为do,最后加上的音阶唱名。i是来自圣施洗约翰名字的第一个字母,这样就形成了包含整个音域的全音阶的七个唱名:do, re, mi, fa, sol, la,st o

古典音乐作家中的精心之作,许多都是宗教音乐。17世纪末、1b世纪初英籍德国作曲家韩德尔的清唱剧多取材于《圣经》。他所创作

的清唱剧既悦耳又虔诚,其中以《弥赛亚》最为脍灸人口,当该剧于17.12年4月13日在都柏林首演时,给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弥赛亚》又于1743年3月23日在伦敦首演,英王乔治二世亲自到场欣赏,当听到全曲第二部的《哈利路亚》合唱曲时,乔治二世为之所动,情不自禁地起立肃听,全场听众也跟着起立,该曲至今仍是西方古典音乐中的保留曲目之一。18世纪德国最伟大的作曲家之一巴赫就是以创作教堂音乐和器乐曲而著称的。他的《B小调弥撒曲》可算作他登峰造极的作品,在创作中他把乐曲同宗教的内容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他的《约翰受难曲》和《马太受难曲》分别根据《新约·约翰福音》和《新约·马太福音》中耶稣受难的悲剧故事编写而成,两部《受难曲》影响广远,成为西方音乐会和教会音乐活动中经常上演的音乐曲目。19世纪德国著名作曲家贝多芬的《D调庄严弥撒》,在他众多的声乐合唱乐曲中可以称作顶峰之作。贝多芬在作品中将他自己心目中的上帝用声乐形式表达了出来。德国钢琴家、作曲家勃拉姆斯的合唱曲《德意志安魂曲》,其歌词也取自《圣经》。在法国,有德彪西的《浪子》、柏辽兹的《安魂曲》;在比利时,有弗兰克创作的清唱剧《八福》和《赎罪》;在匈牙利,有李斯特的《耶稣基督》和《格兰弥撒曲》;在奥地利,有舒柏特创作的《圣母颂》和《Ab大调弥撤曲》等;此外,具有代表性的圣诞颂歌《平安夜》(Silent Night)就产生于奥地利一个叫作恩斯道夫的乡村教堂里。1818年圣诞前夜,教区神父摩

尔根据《新约·路加福音》2章14节“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于上帝,在地上平安归于他所喜悦的人”这一颂词而作词,由管风琴师葛路伯(Franz Uruber)谱曲的圣诞颂歌。后来这一圣诞颂歌由德国移民介绍到美国,现在这首颂歌已成为流传最广、最受人们喜爱的圣诞颂歌之一;每逢圣诞佳节,几乎到处可以听到《平安夜》的歌曲和旋律。西方的绘画和雕塑也与基督教传统有关。达·芬奇所画的(最后的晚餐》是一幅人人皆知的名画,这幅画是他为米兰格拉契圣马利亚修道院食堂所画,题材取自《新约·路加福音》。画面表现了耶稣说出“你们当中有一个人要出卖我”这句话时晚餐气氛的骤然波动和门徒们各自不同的』心理反应。达·芬奇巧妙地于群情之中把握住瞬间,而在此瞬间又对12

个使徒的表神、神志作出深刻细致的描绘。以画圣母像著称的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是拉斐尔的代表作。这幅画是教皇朱理亚二世送给皮亚琴察西斯廷教堂黑衣修士的礼品,拉斐尔受托而为这一教堂的祭坛作画,历时4年,故有《西斯廷圣母》之名。画中的圣母马利亚抱着圣婴缓缓从云端降下,两边帷幕刚刚拉开,跪有一男一女,男的是教皇西斯克特,身穿金色的锦袍,做出欢迎圣母子的姿式;女的是圣母的信徒握娃拉,她神态自若、举止安详,做低头下视之状,以示对圣母子的恭顺。拉斐尔笔下的圣母是一位典雅、优美的平民妇女,目光中含着淡淡的哀伤,但又保持端庄、宁静的仪态。

文艺复兴鼎盛时期的艺术巨匠米开朗基罗不仅是绘画大师,同时也创作出不少以《圣经》内容为题材的雕塑作品,其中最为出名的是他的《大卫》雕像。该作品取材于《旧约》传说中牧羊少年大卫的故事。大卫杀死了攻打犹太人的非利士巨人歌利亚,受到其民族的无比爱戴,后被立为犹太国王。作品中的大卫全身裸露,双目向左前方怒视,左手扶着肩上的甩石机,右手握拳,塑造出一个以智谋和技巧战胜强大敌人的雄伟健美、勇敢坚强的美男子形象。这就是为什么艺术家们在造型构思时,常以《圣经》为题材以表达自己在生活中捕捉到的灵感、创造出完美形象的原因所在。

在西方美术史当中,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在很多论述文艺复兴艺术成就及其产生原因的文章中,都谈到了经济和政治因素对当时文化发展的影响。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资产阶级地位的上升,从而改变了中世纪以来美术注重神学,轻视人文的状况。而人文主义的兴起恰恰是文艺复兴时期艺术繁荣的根本原因。然而,对于基督教艺术与文化同文艺复兴之间的关系,很多文章阐述得很含糊。基督教在文艺复兴之后开始走向衰亡,这是否就意味着基督教艺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存在只是徒有其表的?还是说,基督教文化及其艺术对于文艺复兴的繁荣乃至产生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基督教在西方经历了千年的发展和演变,基督教的精神已经深刻影响了西方文化艺术的审美和价值观。西方美术已经建立了以基督教艺术精神为核心的艺术传统理论。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的兴起,西方艺术也从中

世纪的表现倾向转移到现实的风格上来。这种人文主义是否是对基督教思想的一种挑战或者是反抗?其实,就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而言,其思想内涵与基督教思想渊源甚深。尤其是通过对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作品中所体现的思想感情进行深入剖析后,就更能体会到当时的人文主义其实是一种深刻的基督教思想。

基督教及其经典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与很多民族的文化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民族的观念、风俗、语言等都在它的影响下形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许多人由于耳濡目染,常常在不自觉中使用《圣经》里的人物、情节、典故和词句。它已成为、并将持续成为西方文化的源泉。

第五篇:DXD59中国佛教壁画与(西方)基督教壁画艺术比较研究

中国佛教壁画与(西方)基督教壁画艺术比较研究

第三章 中国佛教壁画与基督教壁画题材之比较

中国佛教壁画与基督教壁画因为在其地域之内的文化根源不同,所以它们所呈现的题材也是不同的。因为壁画是根据它们各自一定的文化内涵而来的。又因为它们的文化根源,这些宗教的题材在整体壁画中的比例也是有所不同的,在不同的时期,这些题材又大不一样。

(以下两个节写4000字)

一、神像类题材

1、神像类题材的作用与所占比例

神像对于我国的文化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佛教对我国传统哲学的影响 佛教思想无可异议属于唯心主义体系。但它对于“我”、“心”、“性”、“气”等关于人的自我意识,人的认识过程与主观能动作用等方面的思辨,对哲学思想的发展曾起过很大的作用。正如马克思在批判机械唯物主义的同时,对唯心主义思想在历史上的作用也作了评价。他指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的”,“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佛教中关于“空有”、“生灭”“轮回”等都是辩证法中的宝贵遗产。在中外盛称的魏晋六朝、隋唐文化中,佛学成为我国该时期哲学主要思想潮流之一。佛教思想被儒家和道家

吸收后形成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三教合一”的局面,以后又进一步促进了宋明理学的兴盛。

二、对我国科学发展的影响 随着佛教传播的有天文,医药等科学技术以及健身术。佛教美术 约公元前4世纪产生于印度,约公元1世纪出现,以后由北路发展到中亚、中国、朝鲜和日本,由南路遍及斯里兰卡和东南亚,成为东方古代美术的主流。佛教艺术中,佛教美术在建筑上主要是寺、塔,在雕塑上主要是佛像及其以下诸尊,在绘画上主要是佛、菩萨、罗汉的单身画和以佛说法为中心的众多形象组合──说法图、佛传图、本生图、佛位变相、佛教故事、水陆画、杂画和供养人图像,在工艺美术上是各种佛具。由于佛教重视造像,所以在中国又被称为像教。壁画是石窟的要组成部分,在敦煌石窟里有数以万计的壁画,精美绝伦,是民族壁画艺术的宝库。这些壁画通常可以分为七类:佛像画、经变画、民族传统神话题材、供养人画像、装饰图案画、故事画、山水画。其中佛像画的占有率最高。几乎占到了传统题材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其次是经变画和民族传统题材的神话占有率也达到百分之三十,其次是其他一些题材的笔画,可以见得佛像题材的画像在整个画像中都占有很重要的部分。

基督教美术约2世纪产生于罗马帝国的亚洲部分,以后迅速传遍整个欧洲南北美洲及世界大部分地区,从而成为西方2~17世纪美术的主流。它的发展可分为3个阶段:早期基督教美术、中世纪美术、文艺复兴美术以后。基督教美术中是否容许出现圣像,如果容许,应如何表现,始终是有争议的中心问题。因此,它在雕塑上的成就不及佛教美术,它的成就主要体现在建筑艺术上,其次是绘画上。在宗教美术中,基督教美术传播的地域最广。基督教壁画的内容和佛教相比,也是将人物题材作为一个重点,比如耶稣像、圣母像等题材都是比较突出的,每一个不同的画家会根据自己对于宗教的理解进行绘画,在基督教壁画中,人像的比重也是比较大的,占到了宗教类壁画的比例的三分之一,可以说人物的画像是基督教笔画的灵魂与支柱之一。人们通过对人物的刻画,将自己对基督教信念融入其中,有人说,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人物壁画也是一样的,如果自己对于宗

教的理解,对于人物的理解也是有所差异的,所包含的感情也是有所不同的。但是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基督画像中人物其实是比较单一的,就主要围绕着几个基督教中的主体人物。所以相对于佛教中的壁画,基督教中的大部分绘画都是放在对于基督教故事情节的描绘。

2、神像类题材的作用与环境的关系

在宗教美术中,佛教美术的历史最长,雕塑和绘画方面的成就最大,影响的人口最多。佛经中不少故事常常成为艺术家们绘画的题材,某些写意画,又与禅宗思想有关。佛教对建筑学和美学的影响 佛教传入后各地竞相修建寺庙,杜牧“南朝四百八十寺”正是当时寺庙状况的真实写照。魏晋南北朝以后,随着佛教的传入,我国古代的雕塑在题材和艺术风格上都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佛教的塑像、石雕、石刻逐渐成为当时雕塑的主要题材,西域粗犷豪放的艺术风格逐渐渗透并应用于雕塑。云岗石窟、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的群雕佛像,气势宏伟,生动逼真,就是我国古代雕塑的典范之作。到现在为止我国古代建筑保存最多的是佛教寺塔,现存的河南嵩山的嵩岳寺砖塔、山西五台山南禅寺、佛光寺的唐代木构建筑、应县大木塔、福建泉州开源寺的石造东西塔等,都是研究我国古代建筑史的宝贵实物。壁画是中国古代绘画极为重要的艺术样式,佛教绘画主要是壁画。现存于敦煌石窟中的壁画,供给我们非常丰富的艺术和历史的资料。值得注意的是,最初盛行的佛陀本生故事画,发展到唐代,逐渐为“经变”画所代替。正如文学中有变文一样,佛画中的“经变”,也就是将佛经中的故事譬喻演绘成图。如敦煌石窟中的演绘《维摩经》的“维摩变”,演绘净土经的“净土变”等,都是十分精彩生动的伟大作品。经变画的兴起,使壁画内容大为丰富起来,因而唐代佛寺壁画之盛,达到极点。当时名画家辈出,在姓名有记载的数十人中,如阎立本、吴道子等,大多是从事于佛画的。由此可见佛教对当时绘画艺术所起的作用。中国画学中由王维一派的文人画而发展到宋元以后盛行的写意画,则与般若和禅宗的思想,很有关系。佛教版画,随着佛经的刊印而很早就产生了,现在所看到的中国最早的版画是在大藏经上面的佛画。到现在为止我国古代建筑保存最多的是佛教寺塔,现存的河南嵩山的嵩岳

寺砖塔、山西五台山南禅寺、佛光寺的唐代木构建筑、应县大木塔、福建泉州开源寺的石造东西塔等,都是研究我国古代建筑史的宝贵实物。壁画是中国古代绘画极为重要的艺术样式,佛绘画主要是壁画。现存于敦煌石窟中的壁画,供给我们非常丰富的艺术和历史的资料。值得注意的是,最初盛行的佛陀本生故事画,发展到唐代,逐渐为“经变”画所代替。正如文学中有变文一样,佛画中的“经变”,也就是将佛经中的故事譬喻演绘成图。如敦煌石窟中的演绘《维摩经》的“维摩变”,演绘净土经的“净土变”等,都是十分精彩生动的伟大作品。经变画的兴起,使壁画内容大为丰富起来,因而唐代佛寺壁画之盛,达到极点。当时名画家辈出,在姓名有记载的数十人中,如阎立本、吴道子等,大多是从事于佛画的。由此可见佛教对当时绘画艺术所起的作用。中国画学中由王维一派的文人画而发展到宋元以后盛行的写意画,则与般若和禅宗的思想,很有关系。佛教版画,随着佛经的刊印而很早就产生了,现在所看到的中国最早的版画是在大藏经上面的佛画。绘画基督教还处于地下状态时,信徒们按《圣经》内容在地下墓窟的四壁和顶部画了不少壁画,手法虽较稚拙,形象却基本是仿照希腊罗马的,比如墨丘利式的“善良的牧羊人”、胜利女神式的天使等。还有各种线条组 成的圆形或方形图案,中间有花环、鸟类、四足动物,还有四季的象征物作装饰母题。

二、故事性题材

1、故事性题材的作用与所占比例

故事性的壁画在壁画的题材中也占有很大的一部分。房山石经中有唐代的石刻线条佛画,宋元以来的观音画、罗汉画以及水陆画等都是很流行的.而且自佛教传入以后,各朝统治者广开石窟,石窟中绘制了大量关于佛本生故事、佛传故事、经变故事、西方极乐世界、佛像、菩萨以及飞天等佛教题材的壁画。这些壁画以敦煌石窟和新疆克孜尔石窟为主要代表,题材丰富,色彩绚丽,风格多样,笔法细腻,体现了各个不同时代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情趣以及古代画家高潮的技艺和丰富的想象力,是我国文化宝库中一笔重要遗产。同时从这些不同时代的壁画中我们能明显看出佛教同中国传统文化的不断融合以及佛教在

传播过程中的中国化和世俗化。敦煌、云岗、龙门等石窟中所保存的佛教雕像与壁画更是举世闻名的艺术宝库,它们吸收了犍陀罗和印度的特点而发展成为具有中华民族风格的造像艺术,我国伟大的文化遗产还有拉萨的布达拉宫、青海佛教对建筑学和美学的影响 佛教传入后各地竞相修建寺庙,杜牧“南朝四百八十寺”正是当时寺庙状况的真实写照。魏晋南北朝以后,随着佛教的传入,我国古代的雕塑在题材和艺术风格上都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佛教的塑像、石雕、石刻逐渐成为当时雕塑的主要题材,西域粗犷豪放的艺术风格逐渐渗透并应用于雕塑。云岗石窟、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的群雕佛像,气势宏伟,生动逼真,就是我国古代雕塑的典范之作。

以基督教圣经、教义、历史和传说中的人物、事迹为题材而创作的绘画、雕塑,以及教堂、修院、祭坛等建筑物所表现的造型艺术。基督教壁画中故事性绘画占有很大的一部分比例,因为基督教善于用故事来进行人物教育不仅是传记画,而且教义和典礼的意义、神学的各种观点也可用图画来表现,以说教图、寓意图表示伦理生活规范,无论在主题上,还是在表现方法上都具有显著的多样性。

2、故事性题材的作用与环境的关系

房山石经中有唐代的石刻线条佛画,宋元以来的观音画、罗汉画以及水陆画等都是很流行的.而且自佛教传入以后,各朝统治者广开石窟,石窟中绘制了大量关于佛本生故事、佛传故事、经变故事、西方极乐世界、佛像、菩萨以及飞天等佛教题材的壁画。这些壁画以敦煌石窟和新疆克孜尔石窟为主要代表,题材丰富,色彩绚丽,风格多样,笔法细腻,体现了各个不同时代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情趣以及古代画家高潮的技艺和丰富的想象力,是我国文化宝库中一笔重要遗产。同时从这些不同时代的壁画中我们能明显看出佛教同中国传统文化的不断融合以及佛教在传播过程中的中国化和世俗化。敦煌、云岗、龙门等石窟中所保存的佛教雕像与壁画更是举世闻名的艺术宝库,它们吸收了犍陀罗和印度的特点而发展成为具有中华民族风格的造像艺术,我国伟大的文化遗产还有拉萨的布达拉宫、青海的塔尔寺等,建筑庄严雄伟,雕塑绘画精美的塔尔寺等,建筑庄严雄伟,雕塑绘画精美绝伦。

早在3世纪初,壁画上就有福音书故事和旧约故事,具有浓厚的希腊罗马绘画的痕迹。4世纪的画风更强调轮廓线,绘画性和图示性也更强。早期的基督教美术作品一般都出自教徒们之手,为了逃避统治阶级的迫害,他们大都采用象征手法表现宗教内容,创造了许多神秘的形象。如用牧羊人代表耶稣、孔雀象征永恒、葡萄代表基督教、船表示教堂等等。他们着力表现上帝的力量而不在于画面的真实生动,因此,画面极为粗糙简单、抽象古怪而不够自然和谐。罗马的普里斯拉地下墓室中著名的天顶壁画《善良的牧羊人》在造型手法上还继承着古典的传统,形象准确生动。基督肩托羔羊站立,生机勃勃,线条流畅简练,四周的图案暗示出基督教最重要的象征——十字架。墓室墙壁上的《预言者像》,人物比例不准,笔法潦草,线条粗陋,色彩单一。墓室壁画《熔炉中的三个犹太人》,作于公元3世纪,人物形象只用寥寥数笔,显得比较稚拙。基督教从创建之初就掺杂了许多消极的因素,它不是鼓舞号召人民去和统治者进行抗争,改变自己的命运,而是宣扬顺从、忍耐。因此,基督教很快被统治阶级利用,他们要求下层教徒容忍现实生活的苦难,寄希望于来世,忠于国家政权。基督教成了统治阶级压迫人民,维护政权的精神武器。

第四章 中国佛教壁画与基督教壁画绘画风格之比较

三、色彩明暗

在色彩的使用上,中西宗教壁画有着相同的地方,这些画家们都是使用自己研制的天然的矿物质颜料和植物性颜料,但是这些颜色在这些画家的手中却展现出不一样的色彩感受。中国的佛教壁画用色明净、协调,整体和谐悦目。在对具体的对象的表现上,它们以丰富的色彩描绘着面目神情、手势和身体的姿态,让平面墙壁里产生多种的空间感。

而在对大面积的衣裙与田野、山坡、天空等描绘中,则选择了纯正沉着的色彩对比与协调,以造成一种总体上统一的风格。而西方教堂镶嵌画大多以金黄色为背景色,以红色、蓝色、和绿色来勾画出景物和人物形象。以炫目的色彩把人的视觉引入非现实的幻想中,也表现宗教的威仪和不可界越,使观者产生的则是一种神圣、高贵的心里

感受。

四、笔法笔触

中国佛教壁画是中国绘画的一部分,分隔不开,所以中国佛教壁画的绘画技法也是从中国传统的笔墨中来,大量的使用线条和晕染的方法,加上传统的矿物质和植物性的颜料,加上毛笔的简单质朴的内涵,描绘出来的人物形象细腻而纯朴,表情微妙生动。

西方的教堂里面的壁画主要是以镶嵌壁画为主,用的都是小刷子。描绘的出的对象色彩炫目靓丽,金碧辉煌,块面性体积性都很强烈,也因此失去了人物个性的表现力,人物表情也相对僵化。例如敦煌的莫高窟壁画,不仅完全继承了书法的用笔技法,自由而流畅的使用各种笔法,描绘出各种线条。线条的变化是无穷的,刚柔、曲直、粗细等等,表现着中国画特有的虚实。如人物的肤色的渲染,头发的勾勒,山水的皴法,等等。还有飞天的菩萨,体态优美动人,极其生动。而基督教壁画使用刷子作画,因为墙体的材料限制,不能很好的使用线条,它们的工具致使走另外一种路线,表现的对象主要是通过色块表达光影,使用色块自然的过度,这样在具体的对象的表现上,这种笔法特别能营造出生动真实的体积感,这些画家们用各种渐变色,复色进行细致而精巧的描绘。工具的使用也不单一,刷子的软硬表会出面部表情上,皮肤头发等各种质感,逼真动人。

1、佛教画家

中国佛教艺术中较早出现是壁画,制作壁画的队伍和人数都是最大最多的,民间艺人是主力军(文人画家也曾参与其中,不过很快就退出了,元明清时的文人画家们更是耻于画壁画,认为壁画是匠人之作),所以中国的佛教壁画主要是由工匠匠创作完成的,但他们的姓氏并不多见于画史,在佛教壁画的代表敦煌,数千年中只有五代的董保德和元代史小玉的名字出现在壁画中不显眼的位置。中国的佛教壁画工匠们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名字,他们忠于艺术,工作态度谨严,并不在意身后的声名。从魏晋到隋唐,佛教发展迅速,影响范围扩大,信徒也不断增多。但是寺院了却没有专门进行佛教艺术创作的僧人,而要雇佣民间的工匠来从事美术活动,在佛教流行地的宗教艺术,几

乎没有一个民间艺人不参与进来,他们中有等级之别,也有师徒之分。

从有关文献中我们得知:古代敦煌工匠中的第二大类型是从事文化艺术活动,和敦煌艺术创作有直接关系的工匠。文献中有不少关于敦煌工匠营造活动的描述:乃招巧匠、选工师,穷天下之谲诡,尽人间之丽饰。遂请丹青上士、僧氏门人,绘十地之圣贤,采三身之相好。

画匠要负责整个佛窟内的壁画制作,包括洞窟四壁、窟顶,还有泥塑、窟檐的彩绘与装饰。

2、基督教画家

在信仰基督教的国家里,几乎所有的艺术家都参与了基督教壁画的制作。基督教画家在数量上明显较少,基督画家在做画过程中也有一些助手,但是主要还是画家本人完成整张画的构图,人物造型,色彩的选用,以及绘画的风格的取向等。所有知名的教堂壁画几乎都是出自大家之手。达•芬奇为米兰格雷契寺院食堂作《最后的晚餐》,米开朗基罗为西斯廷礼拜堂绘制天顶画《创世纪》,(教堂,壁画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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