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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3日发(作者:网站 模板 新闻列表)

战略委员会运作规范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与战略制定的科学性,强化公司战略规划的执行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___,并制定了本规范。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在对公司的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长远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战略委员会工作组则是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出任公司董事的总经理、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如果战略委员会主任无法履行职责,其他委员可以代行其职责。

如果半数以上委员不能履行职责,可以选举出1名委员代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不具有《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情形,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战略性投资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开展工作,以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如果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补足人数。如果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2/3,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2/3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规范规定的职权。战略委员会委员需遵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

第12条规定了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行业技术专家作为咨询委员,要求这些专家对所在行业有透彻的了解和判断能力,并能提出专业意见,以帮助公司未来的投资发展决策。

第13条规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组成员的组成和职责,由公司总经理任工作组组长,负责收集和分析有关战略发展的信息,并起草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规划议案,对公司的战略目标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各项业务中去,对重大投资或资本运作进行研讨,并交办或授权其他事项。

第14条规定了战略委员会及其工作组的日常办事地点设立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管理事务负责人员出任工作组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准备、信息收集、资料及议题准备、工作沟通和联络等事务性工作。

第15条规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收集和分析有关战略发展的信息,起草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规划议案,对公司的战略目标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各项业务中去,对重大投资或资本运作进行研讨,并交办或授权其他事项。

第16条规定了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权限,包括对工作组提出的议案进行评审和审议,制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方案,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以及聘请外部咨询委员或专业中介机构协助工作,组织各委员或工作组成员不定期到国内外开展专项考察活动等。

第17条规定了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将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18条规定了战略委员会及其工作组行使职权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利用未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19条: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战略委员会可以根据授权对第16条规定的事项作出决议。对于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应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20条:战略委员会及其工作组有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个会计年度内,战略委员会及其工作组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

会议。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召开,一般工作组会议应该在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举行或者二者合并举行。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出任公司董事的总经理或3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战略委员会临时会议。工作组组长可以召集工作临时会议。

第21条: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应对公司过去一年的战略执行情况进行讨论总结,并决定是否对公司原战略方案作出调整;根据过去一年实施的情况以及对未来的判断,制定滚动的战略规划方案;对未来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等关系公司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对工作组提出的议案进行审议。除此之外,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还可以讨论列明于会议通知中的任何事项。

第22条:战略委员会及其工作组的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2日发出会议通知。

第23条:战略委员会主任决定召集会议时,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组秘书负责按照前条规定的期限发出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

第24条:战略委员会及其工作组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期限和需要讨论的议题。

第25条: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发出会议通知时应附上内容完整的会议议程。

第26条: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可以采用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采用电子邮件、电话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时,发送后1日内要电话确认)。

第27条:战略委员会应由3/5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公司董事可以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具有同等表决权。

第28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每次委托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行使表决权,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无效。

Article 29: ___。they must submit a written ___.

Article 30: ___ and must include the following n:

name of the delegator;

name of the delegate;

3.___;

on how to vote (for。against。or abstain) and whether

the delegate can vote according to their own judgment if no

specific ns are given;

n of ___;

date of the ___.

Article 31: If a member of the ___。___ consecutive

meetings。they may be removed from their n by the Board of ___.

Article 32: ___.

Article 33: After the chairperson of the ___ the start of the

meeting。they should review the content of each agenda item.

Article 34: ___ item in order。After all agenda items have

been reviewed by all members present。the committee should vote

on each item one by one.

Article 35: ___ ns。but non-director attendees do not have

___.

Article 36: Members of ___ by either a show of hands or by a

written ballot。However。if any member requests a written ballot。the committee must use this method。Members can vote for。against。or abstain。If a member does not make a choice or

chooses more than one n。the chairperson should ask them to

make a new choice。If they refuse to do so。their ___ and does

not return。their vote is also ___.

Article 37: If a written ballot is used。the committee should

collect and count the votes after all members have voted。If the

meeting is held in person。the chairperson ___。___ of the results

within one business day after the voting ___.

Article 38: For working group meetings。if the ___ and more

than half of the required attendees are present。the meeting is

considered valid。A valid n can be passed if two-thirds of the ___.

Chapter 6: ___ Records

___.

第40条规定了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的要求,需要有书面记录并由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委员有权要求对其发言进行说明性记载。

根据第41条规定,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六项内容,包括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委员出席情况,议程,委员发言要点,每个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第42条规定了战略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要求,包括会议通知、材料、签到簿、授权委托书、表决票、记录和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在公司公开战略委员会决议之前,与会委员、记录人和服务人员等都有保密义务,根据第43条规定。

最后的附则部分规定了本规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与这些法规相抵触时需要进行修订。本规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修改时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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