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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发(作者:armcc编译器)

小说专题训练-----生活态度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背山的姑娘

冯积岐

那年,正值绿肥草壮,朋友撺掇,我爬了一次南宫山。游人不多。我和朋友走走停停,走了将近一半路程,到了一个平坦处,我们准备坐下来休息,这时只见一个背着背篓的姑娘朝我们走来。她的左手按在背篓“绊儿”的下半部处,右手提着一个“T”形拐杖——我知道,它是用来在歇息时支撑背篓的。随着一股浓重的汗味儿,姑娘来到我和朋友旁边,她把手中的“T”形木拐杖支在背篓底下,站直身子。我见识过的挑夫,都是爷们儿,谁家的姑娘,来这里背山?

出于好奇,我朝姑娘跟前走了走,她抬头看了我几眼,一笑;那一笑,笑出了腼腆、羞涩。这姑娘瘦瘦的,如同支撑背篓的“T”形拐杖,她看似身单力薄,唯有嫣红的脸庞荡漾着青春。我一看,背篓的两个“绊儿”已失去竹篾的本来色泽,呈现着浅浅的肉色。姑娘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她两鬓的头发被汗水洇湿了。

姑娘,你多大了?十九岁。干这活儿几年了?五个年头了。一次能背多少斤?八九十斤。一天背几趟?四五趟。累不累?累,习惯了。

说累,是真话。从十四五岁就背负着艰难的生活,负重而行,能不累吗?习惯是很可怕的。长时间住在井里,就习惯了天如井口大;和牛羊住在一起,就习惯了兽的味儿。十九岁,本该在大学校园学习,姑娘却习惯了劳累,习惯了负重而行。不用问,她是穷人家的孩子。是什么原因,使她走了背山这条路?我正要开口,一姑娘抓住背篓下的“T”形拐杖,要走了。我和她并排而行,依旧是,我问一句,姑娘答一句: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叫李秋红。是本地人吗?是。你呢?我老家在农村,如今住在省城里。我一看,你就不是农民。我当了二十多年农民,不信,叫我替你背一程。姑娘摇摇头:会弄脏你的。姑娘的话一出口,我羞愧难当——我年轻时,也是背过山的,柴捆子压在脊背上,能听见自己牛一般粗重的喘气声。我抓住了背篓绊儿,非要背一程不可。姑娘急忙说,不行,不行。这时候,一声“嗨!”石头一样砸过来,我急忙松开手。我和姑娘急忙退到路边,只见两个壮实的中年人抬着滑竿,从我们身后赶上来了。滑竿发出的吱吱声,如同锋利而晃眼的刀子划过心间。我抬头去看,滑竿上的男人大约五十岁,肥胖,秃顶,随着滑竿的起伏,滑竿上的男人把傲慢、张狂从滑竿上摇落而下,撒在路边的草丛中。我对那滑竿扫视了一眼,背山的姑娘看也不看那滑竿,好像那样的人事和她关系不大,好像她习惯了有人抬人、有人被人抬。

姑娘的呼吸十分均匀。上了几个台阶,姑娘问我:你咋不坐滑竿?我说,我是抬滑竿的那一类人,不是坐滑竿的。姑娘说,你骗人,我爷爷才是抬滑竿的。你爷爷?他抬过滑

竿?不是抬过,是抬了大半生。他还健在吗?在。家里还有什么人?奶奶和一个弟弟。你的父母呢?我的话刚出口,姑娘长长呼出一口气,她的腰朝下弯了弯,脸扭向一边,身子也和我拉开一些距离。我能听见她轻重不一的喘气声了,她的喘气声是一张封条,封住了她的嘴。我不好再问了,只是做一些不好的猜想。我扭过头去,姑娘依然和我并排而行。终于到了山顶。姑娘交了她所背的货物。朋友给我和她照了一张合影(我至今保存着这张照片)。还要去背一趟?再背一趟。你背上山的货物恐怕有一座小山那么大了。是的。我说:你能不能找个比背山轻松的活儿干?姑娘又是一笑:这活儿累是累,但自在,我想背几趟就背几趟,再说,习惯了。又是一个习惯了?我心中泛起了酸楚的滋味儿。姑娘朝我们挥手道别。姑娘背着背篓的身影一点点消失在轻纱般的山岚中,消失在美丽如画的景致中,消失在扯不断的生活中。

十七个年头过去了,我再也没上过南宫山。当年的姑娘已经三十六七岁了。她结婚了吗?她有儿女了吧?她的儿女不可能和她一样,也在背山吧——我一厢情愿地想着:姑娘的日子现在已经过得很好了。

(原载《今晚报》,转载于《小小说选刊》)

1.文中画线的句子表现了“背山的姑娘”怎样的生活态度?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生太长了(节选)

张洁

他显然受了重伤,孤零零地躺在雪地上,血在他的身下漫开,就像春天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他就那么无声无息、仰面朝天地躺着。

他在等什么,在等死亡吗?

难道还有一个生命比我更渴望离开这个世界?距他不远的地方,还撂着一支猎枪。是械斗?逃犯?被人暗算,还是自杀?……

他看见了我。那本就疼痛异常的眼睛里,立马添上了绝望。

我只是慢慢走近他,围着他转了一圈又一圈,近看看又远看看。

即便生命垂危,他仍然没有放弃对我们与生俱来的恶意,还有嫌恶、拒绝、恐惧——千真万确的、毫无道理的恐惧。

我有些失望,即便是恐惧,然而,如果那是一种对我们有着深刻了解后的恐惧,该是多么合情合理。可是他的恐惧,不过由成见而来。无所不知的人类,怎么会是这样?除此,他的眼睛里还有一种无由的仇恨。

是的,眼下我轻而易举地就可以结果他的生命,只要张开我的嘴,一嘴就可以咬断他的脖子。

可是我没有那样做。

尽管或许他扼杀过我的兄弟、姐妹、亲人和朋友。而面对一道送上门的佳肴,很多狼

都会这样做,但那不一定是我的习惯,这可能正是我和其他狼的区别。

我贴近他的面颊,仔细辨嗅他的气息,人的气息。那气息与我从前在远处嗅到的是十分不同。似乎已经失去生命的原汁原味和纯粹,而是充满了不明的欲望。这仅仅是他个人的气息,还是人类共有的气息?

正在我不知怎么才能让他明白我的善意时,我的嘴巴突然咧了一咧。向上咧开的嘴巴,肯定将我那上斜的眼梢推得更加上斜,于是我那张脸,便像是有了笑意。

天下有谁能看到一只狼的微笑!

而后他看上去果然放松了许多。他一定也从来没有与一只狼,这样近距离地对视过。这使他能清楚地看到我的眼睛,还有我眼睛里饱含着的对他的悲悯、友善和毫无戒备。

有那么一会儿,他似乎也想接近我,甚至心存幻想,幻想着我的营救——不管我是不是一只狼,只要是一个生命,可能就会有对另一个生命的惺惺相惜。

可我知道,即便我救得了他,他也活不成了。从他的身体里,已散发出如此糜败、驳杂的气味。这岂止是人体走向死亡、走向腐烂的气味,更是灵魂走向死亡、走向腐烂的气味……我敢肯定,他的历史是一个失败的历史,不然,他决不会因为他人的一枪,抑或自己的一枪,躺倒在这里。

可就那么一会儿,他的心绪还是被戒备、怀疑所代替。或许因为我一直在凝视他的眼睛。既然我能探知河流的深底,那么我想我也能从他这里了解到,为什么人总要杀死我们,总要置我们于死地?即便在我们无碍于他们的时候。

于是,他又在重新估量我的来意,却永远不会理解,我的到来与他所想的那些鸡零狗碎毫无关系。我看到他的眼睛往那支猎枪上很快地一扫。

我也即刻明白了此时那支枪对他的非凡意义。它既能帮他克服对我的恐惧,又是他唯一的依赖……于是我用我的前爪和嘴,将那支距他不远的猎枪,一点点地推向他伸手可及的地方。

我不在意他拿到这支枪以后会对我怎样。我不过是想让这个或许把“活”看得那么重的人,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得到一份安宁,一份有所依靠的感觉。而人是需要“依靠”这种情状的动物,尤其他们的精神,从来是难以独立的。

但他根本不理解我把那支枪推向他的含意和动机,惊恐地躲避着,就像我能拿起那支枪,对他扣一扳机似的。不,不是他的身体在躲避,那身体已无法移动。而是他的精神、他的意志,那些我曾以为我们狼所不具备的优良品质,在我的眼前瞬间垮塌。却掩藏不住对得到那支枪的渴望,也就是杀死我的渴望。

他一定想不到,一只狼为什么会这样做,也会认为我之所以这样做的背后,肯定隐藏着什么杀机!在他的精神、意志垮塌的这个瞬间,我还看见了“人”,并诊断出他的疾病,诊断出不论是他杀或是自杀的根由。

也明白了他们总以杀死我们为乐子,从来是没有缘由的。如果非要说到缘由,那就是

他们的信条使然:“只有你死,才是我活。”

他们不像我们,在我们的天地里,每时每刻,我们和多少兽类缓缓地擦肩而过。有时甚至同时、同饮一江水,如果我们能够像人类那样,可以种植粮食,可以烹调食物,我们肯定不会为了饥饿去攻击掠杀其他生物以维持自己的生命。

在我们狼的生命里,有残酷、有厮杀、有血、有弱肉强食,就是没有卑琐、卑鄙、阴暗、贪婪、下流……我终于明白,人类并没有什么值得我深究之处,我们狼和他们的生命态度是如此的悬殊。

这时,我听到了来自远处的狼群的嗥叫,便索然无味地从这个人的身边站了起来,向远处的狼群跑去。我径直向雪原深处跑去,那广漠得让人恐怖的雪原。嗅到了熟悉的、活生生的有滋有味的气息。

可是枪声又响了。

我的身体也随之强烈一震。我知道,那一枪是给我的。这个毫无生还可能的男人,终于向我射出了他此生最后的一枪。

我藐视那个人,却感恩于那支猎枪,还有从那支猎枪里射出的、将我撂倒的子弹。这一枪让我不必再和“生命”,这种我毫无缘由地恨透了的东西,发生任何关系。永别了,“生命”!不只今世,还有来生、来来生。

(节选自张洁小说集《一生太长了》)

2.“我们狼和他们的生命态度是如此的悬殊”,小说通过狼与人的对比,倡导了一种怎样的生活态度?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比邻而居

王安忆

装修的时候,有人提醒我,不要使用这条公共烟道,应该堵上,另外在外墙上打一个洞,安置排油烟机的管子。可是,我没听他的。好了,现在,邻居家的油烟就通过我家的排油烟机管道,灌满了厨房。

我们这幢楼里有十六层,每一层有七套公寓,我无法确定这是哪一户人家的油烟气,但我可以确定,我家厨房的油烟仅来自于其中一家。怎么说?它特别火爆。花椒、辣子、葱、姜、蒜、八角,在热油锅里炸了,轰轰烈烈起来了。它似乎是靠近川菜的一系,可又不尽然,葱姜和酱的成分多了,使它往北方菜系上靠了靠。但,总而言之,这家在吃上面是大开大阖,大起大落的风范,相当鲜明和强烈。这家人在吃方面还有一个特征,就是每顿必烧,从不将就。每隔十天半月,还要做一回肚子。无可避免,是有一股腥膻气,很快,大量投放的白酒起了作用,腥膻还是腥膻,但却变得有些诱人。那气味是厚起来的,起了浆似的。他们老老实实,一餐一饭地烧着,一股浓油赤酱的味,使人感到,是出力气干活的人的胃口和口味,实打实的,没有半点子虚头。在我的印象中,他们没落下过一顿。一

到钟点,气味就涌过来,灌满一整个厨房的角角落落。一个钟点以后,就消散了。对了,绝不会超过一个钟点,到时候,一定就收了。

有一段日子,在一日三餐之外,这家人还增添了两次草药的气味。草药的气味是浓烈的,生腥,辛辣,殷苦,底下又铺着一层瓦罐的土气味,“扑”一下进来,涌满了厨房。不知是因为草药气的影响,还是实际情况如此,一日三餐的气味不那么浓郁了。倒不是变得清淡,而是带些偃旗息鼓的意思。这段日子蛮长的,这么算吧,每周炖一次鸡汤,总共炖了四至五次。草药的苦气味和鸡汤的香味,是这段时间油烟味的基调。草药的气味先后有些变化;有一段是以苦为主;有一段苦虽苦,却略有回甘;又有一段奇怪地,散发出海带那样的咸腥气。

之后,忽然有一天,我家的厨房里滚滚而来一股羊肉汤的气味。这就知道,他们家人的病好了,要重重地补偿一下,犒劳一下。倒不是吃得有多好,但它确有一种盛宴的气氛,带有古意。古人们庆贺战功,不就是宰羊吗?果然,草药味从此消遁,炖汤的绵长的气味也消遁,余下一日三餐,火爆爆地,照常进行。

在较长一段稔熟的相处之后,我家厨房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那是一缕咖啡的香气。这是另一路的气味,和他们家绝无相干,它悄悄地,夹在花椒炸锅的油烟里,进来了。这是一股子虚无的气息,有一种浮华的意思在里面,和他们家实惠的风格大相径庭。因此,我断定,这又是一户新入住的人家,很没经验地,也将管子接进了烟道,又恰逢顺时顺风,于是,来到我家厨房凑热闹了。这一路的风格显然要温和、光滑一些,比较具有装饰感,唤起人的遐想。和它不那么实用的性格相符,它并不是按着一日三餐来,不大有定规,有时一日来一次,有时一日来两次,有时一日里一次不来,来时也不在吃饭的点上,而是想起了,就来,想不起,就不来,显得有些孱弱似的。而那先来的,从来一顿不落,转眼间,油烟全面铺开,又转眼间,油烟席卷而去,总是叱咤风云的气势。但是,有时候,夜已经很深了,那新来的,悄然而至。咖啡的微苦的香味,弥漫开来。

气味终究有些杂了,可是泾渭分明,绝不混淆。你来我往,此起彼伏。再过段日子,又来了一个,显见得是苏锡帮的,气味特别甜,空气都能拉出丝来了。第四位又来了,它一方面缺乏个性,另一方面又颇善融会贯通。它什么都来:香、辣、酸、甜,大蒜有,大蒜粉也有,麻油有,橄榄油也有。于是,所有的气味全打成一团,再分不出谁是谁的来路。我们这些比邻而居的人家,就这样,不分彼此地聚集在了一处。

(选自小说集《剃度》,有删改)

3.作者对第一户人家油烟气味的描写,表现了这户人家怎样的生活态度?

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红糖锅魁

曾颖

黄老师是我的忘年交老友,多年前在茶馆里给我讲起过一段红糖锅魁的故事,他说,

是那一个锅魁,改变了他的命运。

锅魁,或又写作锅盔,是一种先煎后烤的面饼。在困难时期,肉馅锅魁不多见,我们童年记忆中的锅魁,以椒盐和红糖为主,特别是红糖锅魁,一汪油亮粘稠的红糖汁包裹在香脆金黄的面皮之中,一口咬开,糖汁喷着香气,如火山的岩浆,喷发而出,滚烫又香甜地让平日少受刺激的口舌受宠若惊,像个脾气火爆又甜美可人的小妖怪,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地让人在烫与甜之中难以自拔。

黄老师所说的那一个改变命运的锅魁,出现在他生命最低谷的1959年,那一年,他莫名其妙地成了“阶级敌人”,他新婚的妻子,出于对未来的恐惧,与他划清了界线。这使他遭遇到双重灭绝性的打击。最令他难受的,是他关在学习班时妻为他送来的被子。也许是为了表达爱憎分明的阶级感情,她在洁白的被单上,踩上了几个黑黑的泥脚印。这几个多余的脚印,将这床他们新婚时用过的被单里包裹着的仅有的一点温暖回忆,连同他活下去的愿望和勇气,踩得粉碎。

一连几天,他水米不进,只求能在某天晚上,沉入淤泥一般的睡眠里,再也挣扎不起来。

他的同号狱友,是供销社一位会计,名叫世华,罪状是喜欢英语。他算得上“学习班”里少有的几个罪名清晰且认罪态度好的人,故而也没太多的被触及灵魂和肉体,每天都把难以下咽的牢饭,干干净净地吃完,其秘诀就是将那些味道怪异的饭食,当成药来吃。药不好吃,但可以保命,把命保着,就一定有希望看到妻子和女儿。他的妻子是乡下人,没有那么高的阶级觉悟,不会往被子上踩脚印。

牢狱的时间慢,他就把照顾和开导黄老师作为混时间的项目。帮他打水擦身,或教他把菜中的虫当肉吃,都成了每日必干的重要事情,既打发了时光,又救了人,还给管教者留了积极改造的印象。

黄老师总算缓了过来。确切地说,是把求死的心,暗自藏了起来,只求瞒过众人的眼睛,趁他们不备,完成对自己完美的一击,像不久前偷偷溜进厨房用菜刀抹脖子的蔡老师那样。

不久后,他们开始有了“放风”的机会,一行人被送到护城河边挑土。黄老师觉得,瞅准时机溜出队伍跑上城墙两眼一闭头冲下一跳,也大致可以达到求死的目的。于是就暗暗盘算开来,想着想着,脸上不觉露出点微笑来。

这是他失去自由以来第一次微笑,如微暖阳光下一道刺眼的寒凌。

工作休息,众人都累得瘫了下来。黄老师趁人不备,开始实施他的自我了断计划。他佯装要拉屎,从树枝茂密的老城墙根下溜出去,沿着混乱的石阶爬上城墙,在城墙最高的角停下站定,打算以头先着地的姿势,义无反顾地扑出去……

城墙下是菜市,人流涌动。

在人生最后一刻,他想最后再看看这不太美却总算是走过一遭的人间,于是往人声热

烈的地方看一眼,权做告别。这时,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鬼鬼祟祟地从破城墙根穿出,奔向小食店的锅魁摊,掏出口袋中所有的钱,买了一个饼,正准备下口咬,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身上脱下上衣,跟营业员央告着什么。营业员纠结再三,点了头,他于是高兴地再拿起另一个烧饼,捡了宝贝一样往回逃。奔跑中,他突然看到角楼上的黄老师,像打了胜仗的勇士,冲他举起双手,高扬着两个金黄的锅魁。

不知是被他的情绪感染,还是想吃那锅魁,抑或是因为被人撞破了有点不好意思,黄老师决定暂时放下计划,和世华躲到草丛中,三下五除二地把那个锅魁,吞下肚去。他想,做个饱死鬼,也不坏。但当那一团甜蜜而温暖的气息,从口腔一路滑落进空空的肠胃,变成满眼的泪水夺眶而出时,他改了主意,仿佛与眼泪一起流出的,还有他对世界的绝望感——在这个亲情与爱都靠不住的冷漠世界,居然有一个人用自己仅有的财产,为他换回一个锅魁。

那哪是锅魁啊?分明是一星点微弱但坚强的生的希望。

黄老师没再想着自杀,而是想着好好活着,去报答世华对他的拯救,并希望自己有一天能有机会去挣回一件上衣,还给世华。

这个愿望,直至十多年后才勉强完成。当他用平反之后补发的工资做好一件纯毛上衣,准备送给世华时,却传来一个噩耗:被借调到省城接待外宾的世华,在为外宾取遗忘在金牛宾馆的口红时,不幸撞车身亡。他本是因为懂英语,被借调到省上,显见会有大的用处,不想一个临时帮忙的差事,却让他送了命。

世华是穿着黄老师还他的新衣入葬的,在灵前,摆放着一个盘子,里面放着厚厚一摞红糖锅魁。

从那天以后,黄老师再没吃过锅魁。

(选自2020年第3期《金山》,有删节)

4.结合作品简要分析世华有着怎样的生活态度。

答案

1.①表达了她爱自由,不愿受拘束的生活追求。

②表达了她随遇而安,安于现状的生活态度。

2.①有尊严地面对死亡;

②对别的生命充满悲悯与友善;

③对世界和他人秉持理性的认知;

④充满血性、光明正大地进行竞争。

3.①实在。这家人的餐饭浓油赤酱,是出力气干活的人的胃口和口味,实打实,没有半点子虚头。

②认真。一餐一饭地烧着,生病也没有打断,定时炖药炖鸡。病愈后,一日三餐火爆爆照常进行。

③乐观。家人病好后炖羊肉汤重重地补偿一下、犒劳一下,赋予普通的饮食以盛宴的意味。

4.①乐观面对苦难(逆境)。如他“每天都把难以下咽的牢饭,干干净净地吃完”,在苦难中保存对未来的希望。

②乐于帮助别人。在监狱中他照顾和开导黄老师,并用自己的上衣为黄老师换来红糖锅魁,体现了他乐于助人的可贵品质。

③懂得顺应时势。他认罪态度好,并把帮助别人当做混时的项目,体现了他懂得顺应时势的智慧。

④好学上进。从借调到省城接待外宾这一情节来看,他一直保持学习英语的兴趣爱好,并取得了优异成绩。


本文标签: 姑娘 气味 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