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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发(作者:accessory kit)

高考小说阅读题分类训练:小说首段作用

(附参考答案)

【小说首段作用】

小说首段常用的三种方式是开门见山式、悬念式、写景式、情景式。常见作用有:

①描写环境,烘托氛围。

②点明人物的身份、特征。

③制造悬念,引人入胜;交代事情起因,为整个小说打下某种契机,铺垫、伏笔。

④交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

⑤开门见山,点明题旨,照应题目,照应结尾。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米兰花香

于艳丽

老吴坐在火车上,看着窗外的树,和远处已经返青的大地,总是觉得火车开得忒慢了些。他忍了几忍,还是没忍住,叫来乘务员道,“丫头,你能不能跟你们司机师傅说一声,让他开快些?”

乘务员一脸模式化的笑容,说:“大爷,火车已经很快了,您感受不到吗?”

邻座一个和老吴相熟些的人打趣道,“老爷子,您以为火车是火箭呢?一眨眼就到家了。不要土包啦,火车不比你家的牛车快?”

老吴本来就语迟,被邻座抢白一顿,不再言语,局促地正了正身体,将一个小包紧紧搂在怀里。

火车停到火车站,老吴和相熟的人匆匆道了别,便急忙走出站台。回家要去长途客运站坐大巴车,但老吴已经在火车上想好了,下火车就打出租车回家,多少钱也得打。离家不过是一个星期的光景,可老吴觉得像是过了一辈子。

老吴钻进出租车,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老吴一眼,问:“您去哪?”

“于家庄。”

“于家庄?”司机重复了一遍。

“对,于家庄,盐山乡于家庄。”

“老爷子”,司机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回过头来着他说,“您知道从火车站到于家庄得多少钱?”

“我没和你谈钱,你快点送我回家,多少钱我都给你!”

司机摇着头笑了,却也不好再说什么,转过身子,车子稳稳地滑出站前停车场,沿着不远处的高速公路,向于家庄驶去。

老吴下了出租车,已是黄昏时分,他惶急地走进院子,晚春的暖风穿堂而过,带来屋里米兰花扑鼻的香气,几天来,旅途劳顿的疲惫似乎都融化在弥漫的花香里了。

“米兰!”老吴叫道,声音里有不易觉察的颤音。

1

一张俊美的少女的脸从窗里闪过。随后,穿着红色运动服,扎着马尾辩的素素从屋里奔出来。

素素激动地喊:“吴爷爷,您回来啦!”

“嗯嗯,素素在呐。”老吴欣慰地看着这个孩子,唯一的儿子吴天参军后留在部队,家里多亏着她和一帮年轻人照顾。他一边应着素素的问候,一边三步并作两步跨进屋子。

“他娘,我回来了。”

屋里被叫作米兰的女人歪靠在枕头上,气息微弱,如一盏将熄的烛火,却在老吴进门的瞬间拼尽全力爆出一星火花,她睁开眼睛看着老吴,想说什么却似乎酝酿不出合适的气力。老吴看懂了她的心思,忙道:“看到了,都看到了。”

老吴的话让女人闭上了眼睛,眼角有几颗泪珠重重地滚落下来,落在女人散在枕边的白发上。

“莫哭莫哭!”老吴急忙劝慰道,“我把你养的那盆米兰按你的意思栽到了他的墓旁。你不晓得,那盆花开得多香,扫墓的人都说,还没到墓地就闻到花香了。还有,你让我说的话,我也都对他说了。”

女人还是哭出了声,虽然声音微弱,但这丝丝缕缕的哭声更让人觉得心痛。

“哎呀,你看你,还病着,哭啥哩?你看我给你带啥回来了。”老吴小心翼翼从小包里拎出一个黄绸布口袋,女人认得,这是老吴走之前她亲手缝制的,虽说她连捏针的力气都快没有了,但她还是拒绝了素素要替她缝袋子的请求,花了几个时辰,一针一线,缝好了这个袋子,甚至故意在针脚里压进一根自己的白发。

老吴将装得满满的袋子递给她,不消说,她就知道袋子里装的是啥,她紧紧地将 布袋搂在怀里,枯瘦的前胸剧烈地起伏着。

站在一边的素素知道,吴奶奶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老吴回家一个星期后,米兰去世了。

埋葬米兰的时候,老吴郑重其事地把黄绸布袋拿来,大家看见,老吴从黄绸布口袋里倒出一抔黄土,将黄土覆在米兰的棺盖上。

回来参加母亲葬礼的吴天,从志愿者素素那里知道,那抔黄土是钟国英坟冢上的,是父亲为钟国英扫墓时带回来的。

钟国英是米兰以前的爱人,于1952年牺牲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

(有删改)

1.小说首段在全文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内容简要分析。

【参考答案】

①情节:表现了老吴内心的急切之情,设置悬念,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②人物:以老吴内心的急切之情表现了他对祭拜烈士的热心和对妻子的担心、悲悯。老吴的话语让人莞尔,有一种喜剧感,与后文的庄严、沉重形成反差,产生较好的艺术效果。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代狗①

沈从文

2

“杂种,你莫起来,还要老子捶你罢?”

“噢……人家脚板心还痛呀!”代狗烂起两块脸要哭的样子。但他知道他爹的手,除了拧耳朵以外,还会捏拢来送硬骨梨吃的,虽然口上还想撒一点娇,说是脚板心不好,终于窸窸窣窣从那老麻布蚊帐里伸出一个满是黄毛发的脑壳—一他起床了。

“快!快!放麻利点!”

“噢……”

他爹老欧,坐在那趋抹刺黑的矮矮茅屋里一张矮脚板凳上搓着索子,编排草鞋上的耳朵。屋里没有个窗子,太黑了,他的工作,不得不靠到从破壁罅里漏跑进来的天光。

“你不瞧石家躼②代狗同鸭毛崽不是天没亮就爬起来上坡去吗!”

“我脚还——”

“脚痛就不上坡罢?”

代狗用手背擦了一下眼屎,把腰肩翻了一下,从土墙上取了一双草鞋来坐在他爹左边。

“我割担草——”

“这几天鬼要你草。……怕哪样?仍然到后山去砍,和尚来时,脚放麻利一点。实在是翻不过坳来,把毛签朝茨棚里一摔,爬上树去。老和尚眼睛猫猫子,赶不到你们,还不是又转庙里去睡觉了——再慢慢的转来,不行吗?”

“你讲得容易。”

“你剁时轻一点罗。”

“闪不知碰来抓到了,那怎么办?”

“蠢杂种!他口上大喊大叫,什么‘抓到!抓到!抓到帮我捶死这偷柴的苗崽崽!’其实也不过是口上打哇哇,哄哄小孩子!当真你怕他抓到你就敢捶个净死罢?”

代狗想起昨天的事情,不由得又打了一个冷噤。这冷噤的意思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爹是无从注意的。

……托,托,托,这边刀砍一下树身,那边同样声音便回响转来。鸭毛崽正高高兴兴唱着——

高坡高坳竖庵堂,攀坡盘岭来烧香;人家烧香为儿女,我家烧香为娇娘。

忽地,老和尚凶神恶煞的样子,发现于红墙前了。搂起大衣袖筒的灰布衫子,口中不住喊:“抓到!抓到了!”一直冲向自己所站的地方来。他们都懂得老和尚的意思了。便丢开了未剁完的树,飞一般逃,跳了四五棚茨窠,越过两条老坎,跑跑跑跑,才听不到老和尚“抓到……”的声音。危险固然脱了,但当狂逃的当中,一颗牛茨却趁到代狗脚板踏着它时,一钻钻进代狗脚心了。虽经鸭毛崽设法拔了出来,却已流了许多鲜血,而且到今早脚着地时,还略略感到一点痒疼。

脚本来不算回事,但和尚那副凶神恶煞的脸在他脑中晃来晃去时,却似乎能够把代狗的身子缩小了,缩到比灶头上正在散步的灶马还小。

他终于嗫嗫嚅嚅说出他不愿去的意思了。

“万一再去被他抓到,纵不当真捶死我,但把我手膀子用葛索一捆,吊到山门前去示众,那是做得到!到那时,让那些朝山的娘女们,这个觑一眼,那个觑一眼,口里还要不干不净骂些‘小强盗应该’,‘这鬼崽那末躼就偷人东西,到大时只好砍脑壳’一类丑话,那以后怎么见人?”

“那时老子会到大坪赵家去请赵老爷讨保。”

3

代狗听到他老子的话,没有什么可借口。他若是城里人读过书的小孩,那怕也会再想个方法同他爹来嚼,可惜没有读书的人就这样笨!

他无聊无赖的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走到灶边去把挂在柱上的镰刀往屁股后一别,略注意到灶上那三匹从从容容正在散步的灶马一忽儿,说了句——“爹,你进城时多买块豆腐。”走出去了。

老欧虽说因了自己不大会做家务,又老爱喜欢喝一杯苞谷子酒串串筋骨,弄得手边紧紧的,时常要他十岁大的代狗跑到南华山庙背后去做点冒险事情。但他究竟是一个有把握的人啊。他记到杨瞎子在三年前为他推算流年的结果,是命当午水,须过六年才转运,所以这六年中他决定忍耐到等运气来时再戒酒。他也曾想到纵或代狗被和尚一把捞到,真的要绑到山门去示众时,很可以像从前石家躼代狗的爹偷竹子事情一样,挑一担松毛到赵大发家去,对大发或大发屋里人磕一个头,天大的事也熨帖了。因为大发的嘱咐“只要有事,关于庙前庙后的纠葛,同我来说,老和尚不敢不遵。我曾见过他炖猪蹄子,一张扬出来,他就不得了!”也还在他耳边。

不过,老欧的意思,也并不是专以为有大发方面可说情,就斗着要代狗崽去受老和尚恐吓!

他实在还有别的主意。他知道代狗崽人虽小,但很伶精,跑得快,决不至会为猫猫眼的老和尚抓到。不然,这面一根柴没有得到,那面倒反而要挑一担值两百制钱以上的干松毛请人讲情,这算盘怎么打法呢?

【注】①苗人呼小孩为“代狗”。②躼(lào):身长。

2. 小说开头部分的对话描写,极具特色,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它的作用。

【参考答案】

①能够初步并集中展现父亲老欧勤劳但粗暴的性格,儿子撒娇无用、无奈的处境;

②利于集中表现清晨父与子之间的矛盾冲突,推动情节的发展;

③用争执的语言暗示父子间生活拮据等信息,为下文情节的发展埋下伏笔;

④着力描绘争执的场景,设置为何而吵的悬念,吸引读者阅读的兴趣。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茶干

汪曾祺

连万顺是东街一家酱园。

他家的门面很好认,是个石库门。麻石门框,两扇大门包着铁皮,用铁钉钉出如意云头。本地的店铺一般都是“铺闼子门”,十二块、十六块门板,晚上上在门槛的槽里,白天卸开。这样的石库门的门面不多。城北只有那么几家。一家恒泰当,一家豫丰南货店。恒泰当倒闭了,豫丰失火烧掉了。现在只剩下北市口老正大棉席店和东街连万顺酱园了。这样的店面是很神气的。尤其显眼的是两边白粉墙的两个大字。黑漆漆出来的。字高一丈,顶天立地,笔画很粗。一边是“酱”,一边是“醋”。这样大的两个字!全城再也找不出来了。白墙黑字,非常干净。

店堂也异常宽大。西边是柜台。东边靠墙摆了一溜豆绿色的大酒缸。酒缸高

4

四尺,莹润光洁。这些酒缸都是密封着的。有时打开一缸,由一个徒弟用白铁筒把酒汲在酒坛里,酒香四溢,飘得很远。

往后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青砖铺地,整整齐齐排列着百十口大酱缸。酱缸都有个帽子一样的白铁盖子。下雨天盖上。好太阳时揭下盖子晒酱。有的酱缸当中掏出一个深洞,如一小井。原汁的酱油从并壁渗出,这就是所谓“抽油”。西边有一溜走廊,走廊尽头是一个小磨坊。一头驴子在里面磨芝麻或豆腐。靠北是三间瓦屋,是做酱菜切萝卜干的作坊。有一台锅灶,是煮茶干用的。

从外往里,到处一看,就知道这家酱园的家底是很厚实的。单是那百十缸酱就值不少钱!

连万顺的东家姓连。人们当面叫他连老板,背后叫他连老大。都说他善于经营,会做生意。连老大做生意,无非是那么几条:信用好,为人和气,勤快。

茶干是连万顺特制的一种豆腐干。豆腐出净渣,装在一个一个小蒲包里,包口扎紧,入锅,码好,投料,加上好抽油,上面用石头压实,文火煨煮。要煮很长时间。煮得了,再一块一块从麻包里倒出来。这种茶干是圆形的,周围较厚,中间较薄,周身有蒲包压出来的细纹,每一块当中还带着三个字“连万顺”。在扎包时每一包里都放进一个小小的长方形的木牌,木牌上刻着字,木牌压在豆腐干上,字就出来了。这种茶干外皮是深紫黑色的,掰开了,里面是浅褐色的,很结实,嚼起来很有咬劲,越嚼越香,是佐茶的妙品,所以叫作“茶干”。连老大监制茶干,是很认真的。每一道工序都不许马虎。连万顺茶干的牌子闯出来了。车站、码头、 茶馆、酒店都有卖的。后来竟有人专门买了到外地送人的。双黄鸭蛋、醉蟹、董糖,连万顺的茶干,凑成四色礼品,馈赠亲友,极为相宜。

连老大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开酱园的老板,一个普普通通、正正派派的生意人,没有什么特别处。这样的人是很难写成小说的。要说他的特别处,也有。有两点。

一是他的酒量奇大。他以酒代茶。他极少喝茶。他坐在账桌上算账的时候,面前总放一人豆绿茶碗。碗里不是茶,是酒,一般的白酒,不是什么好酒。他算几笔,喝一口,什么也不“就”。一天老这么喝着,喝完了,就自己去打一碗。他从来没有醉的时候。

二是他说话有个口头语:“的时候”。什么话都要加一个“的时候”。“ 我的时候”“他的时候”“麦子的时候”“豆子的时候”“猫的时候”“狗的时候....他说话本来就慢,加了许多”的时候”,就更慢了。如果把他说的“的时候”都删去,他每天至少要少说四分之一的字。

连万顺已经没有了。连老板也故去多年了。五六十岁的人还记得连万顺的样子,记得门口的两个大字,记得酱园内外的气味,记得连老大的声音笑貌,自然也记得连万顺的茶干。

连老大的儿子也四十多了。他在县里的副食品总店工作。有人问他:“你们家的茶干,为什么不恢复起来?”他说:“这得下十几种药料,现在,谁做这个!”

一个人监制的一种食品,成了一地方具有代表性的生产,真也不容易。不过,这种东西没有了,也就没有了。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后记

近来有人写文章,说我的小说开始了对传统文化的怀恋,我看后哑然。当代小说寻觅旧文化的根源,我以为这不是坏事。但我当初这样做,不是有意识的。我写旧题材,只是因为我对旧社会的生活比较熟悉,对我旧时邻里有较真切的了

5

解和较深的感情。我也愿意写写新的生活,新的人物。但我以为小说是回忆。必须把热腾腾的生活熟悉得像童年往事一样,生活和作者的感情都经过反复沉淀,除净火气,特别是除净感伤主义,这样才能形成小说。但是我现在还不能。对于现实生活,我的感情是相当浮躁的。

这样的小说打破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简直近似随笔。结构尤其随便,想到什么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我这样做是有意的(也是经过苦心经营的)。我要对“小说”这个概念进行一次冲决: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夜

(有删改)

3.小说开头部分详细介绍酱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参考答案】

①交代故事发生的背景,增强了文章的真实性

②突出了连万顺酱园的历史悠久、别具风采、财力雄厚;

③典型化的场景侧面烘托人物形象,从侧面展现出连老大精明能干、经营有方;

④开头详写酱园与小说结尾酱园的消失形成呼应,突出了呼吁抢救保护传统手工艺的主旨。

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卖馄饨的夫妻

张子影

三十多年前,我在南方某个小城生活。那时我上小学,我们家附近的一条小街道上,紧挨着路口的道边儿有一个馄饨摊子。每天早晨母亲在送我上学的路上,都要带我去那里吃一碗馄饨。

卖馄饨的是一对年轻夫妻,男人煮汤、下馄饨、配料,女人包馄饨。滚开的汤里永远有一根滚动的大个棒骨和几只香菇。馄饨下进锅里煮的时候,男人就开始配料:在碗底铺上一层洗净发好的紫菜,一小撮儿切得整齐的姜丝,一片西红柿,撒上一小撮儿细盐、味精,淋上几滴芝麻香油,撮上十几粒小葱碎,这些做完,锅里的馄饨也就漂起来了,男人左手用漏勺将馄饨捞进碗里,右手紧接着将一大勺滚烫的汤浇下,立刻黄的绿的白的紫的红的满满一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这时候男人就会对女人轻声说:阿宝,来——

女人就会笑嘻嘻地说一声:好哩。

女人将手在围裙上擦擦,双手将冒着热气的碗捧起,递到客人面前,说:请。

一个碗里有九只馄饨,大小一致,个头均匀,一只只胖乎乎的,在碗里上下起伏。

男人的个子不高,背有点儿驼,是出生时就有的;女人的个子更矮,大约只到男人的胸口,听说是幼年时患病,之后就再也没有长高。但这些都不影响他们的操作,他们的馄饨永远是那么鲜香热乎。

馄饨里面的肉是新鲜的,煮汤的棒骨是新鲜的,姜丝、西红柿和小葱也是新鲜的。男人因此每天早上四点钟就要去菜市场采购,女人则留在家里和面,发面,

6

擀皮,等男人回来后,他们一起洗菜,做馅料。大约五点半后,他们的摊子就出现在路边了。

买馄饨的人很多,在小城的这一片地方,这一条街以及附近隔着几条街的大人和小孩子们,每天早上宁可多走十几分钟的路,都愿意弯到这里来,吃一碗他们热乎乎香喷喷的馄饨,再上班或者上学去。

在寒假或者暑假期间,每天都会有一些小孩子围着他们的摊子打闹,大人们都上班去了,孩子们没有人带。男人也不恼,笑嘻嘻地看着孩子们玩。半晌午的时候,谁家的孩子捏着大人给的钱来吃馄饨,递上来的钱差了一角五分的,男人也不计较,还是那样配料,煮馄饨,冲汤,鲜香的一碗九只馄饨上下起伏。女人摸着汤碗温热又不烫手了,再端给孩子。

男人对女人永远是和气的,声音很轻地说:阿宝,来。

女人总是笑嘻嘻地说:好哩。

上午大约十点半钟的时候,他们就收摊,男人挑着担子,女人一手端着盆碗,另一只手挂着男人的胳膊,跟着他往回走。

他们没有孩子,当然也是因为女人小时生病的缘故。

几年后我上了大学。大学在另一座城市。大学第一年暑假我回来,看到他们还在那里卖馄饨,只不过食摊从挑的担子变成了小推车,用透明的玻璃做了小车厢,洁净的玻璃窗内,碗里铺着仔细洗干净的紫菜,新鲜的棒骨,切得整齐的漂亮姜丝、西红柿和小葱碎。馄饨还是那样的馄饨。

婚后的第一个春节,我回家,父亲母亲到车站接我们,那天下着雪,在火车站我搓着冰冷的手说,真想吃那夫妻的热馄饨。母亲说,他们家里出了事,夫妻俩已经很久没有出来了。

出了什么事?

男人在早起去买菜的时候被一辆送菜的小货车撞了,那天下雨,天黑,路很滑。

小货车司机当时就把男人送进了医院。司机是个老实的乡下农民,把男人送进医院后,第三天就回乡下,先卖了地里的菜,又卖自家圈里的猪和羊。男人住院住到第三个月时,听说小货车司机要让读高中的儿子辍学打工去挣医药费,男人沉默了半天后,对小货车司机说,你走吧。

随后,男人出了院,虽然多年的积蓄都花光了,但还是伤了一条腿。

伤得厉害吗?我问。

母亲迟疑了一下,说,反正过马路也只能慢慢地走了。

听了这话,我的心情挺沉重。

但是那天在路口,意外地,我又看见了那对夫妻的馄饨摊子。还是那辆车,小窗玻璃擦得洁净光亮,那碗热乎乎的馄饨还是鲜香热乎。男人的声音有点儿哑,女人的眼睛是肿的。但是她把碗递到我手中的时候,还是浅浅地笑了,轻声地说:请。

我发现他们的头发都白了一些。白色的头发在冷风中飘着。

胖乎乎的九只馄饨在黄的绿的白的紫的红的汤碗里上下起伏。样子,味道,一点儿都没有变。

上个月,我带着孩子回去看望年迈的父母,母亲和父亲已经搬到了另一个小区。下了高铁后,我对孩子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还是那个路口,只是原先的小平房变成了高楼,路口添了个大广告牌,临街的路口,那个摊车变成了小食铺。母亲说,他们租了这间铺子早上卖馄饨。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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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来晚了,他们已经打烊了,吃不到他们的馄饨了。

明天早上来吧。我说。

为什么跑这么远来这里,他们的馄饨有什么特别吗?孩子问我。

没有特别,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直都是那个样子。

正在这时,我看到那个男人走出来,女人也走出来,女人关了灯,关了门,男人把一把锁挂在门上,然后挑起担子,女人一手端着盆碗,另一只手挽住男人的胳膊,跟着一拐一拐的男人往回走。

男人跛着腿,背好像更弯了,女人用胳膊挽着他。他们的头发也全白了,我仿佛听见男人说:哎,阿宝,来——

女人笑嘻嘻地说:好哩。

他们就这样手挽着手,一直走进暮色里。

(有删节)

4.小说开头用较大篇幅描写主人公做馄饨、卖馄饨的情景,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参考答案】

①说明“我”对小摊印象深刻的原因;

②寄寓“我”的怀旧情绪;

③与下文多次出现的相似情景一起营造出平凡生活的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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